歐陽經宇(1902年—1989年1月)字紀綸,號鏡笑江西省興國縣瀲江鎮南門人。中華民國法學家、法官。[1]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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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陽經宇生於1902年(清朝光緒二十八年)7月。畢業於興國縣立中學。後入江西法政學校學習。曾赴廣東參加國民革命軍,任惠州警備司令部軍事法官,歷任國民革命軍第二十二師胡宗南部的政訓官,四川高等法院檢察官、推事、庭長。民國三十四年(1945年),任最高法院推事兼庭長。此外還曾兼任司法官訓練所、重慶大學成都大學法律教授。民國三十八年(1949年)赴台灣。在台灣,曾任第三屆司法院大法官[1]

1989年1月,歐陽經宇在台北逝世。[1]

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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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法債編通則實用》
  • 《債編各論》
  • 《法學專論》[1]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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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1.2 1.3 欧阳经宇,兴国平川中学,2013年4月3日. [2013年6月18日].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