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久合作架構
永久合作架構(英語:Permanent Structured Cooperation, PESCO)是歐盟共同安全和防衛政策(CSDP)之一,為歐盟現有27個成員國中的其中25個國家尋求軍事上所達成的合作架構。沒有加入此合作架構的歐盟成員國僅有丹麥和馬耳他。根據歐盟條約的第42.6條和議定書10章,透過2009年的《里斯本條約》,PESCO最早是在2017年啟動的。PESCO框架中的初步整合是2018年推出的一系列計劃。永久合作架構為歐盟形成了一個新的架構,連結了年度國防協調評估(CARD)及歐洲防務基金和軍事規劃和實施能力(MPCC)。
參與國將其意向通知理事會和高級代表,然後以大多數通過決定建立PESCO和確定參與成員國名單。任何符合條件並希望參與的其他成員國都可以按照相同的程序加入PESCO,但是在決定投票時只有已經屬於PESCO的成員國得以參與。如果參與國不再符合標準,其參與權將將予以暫停,並採用與接受新參與方相同的程序,但不包括有關國家參與投票程序。如果參與國希望退出PESCO,它只需要通知理事會。與參與者名單無關的PESCO問題的所有其他決定和建議,均須由參與國一致通過[1]。
參與這個架構的25個成員國包括:奧地利、比利時、保加利亞、克羅地亞、塞浦路斯、捷克共和國、愛沙尼亞、芬蘭、法國、德國、希臘、匈牙利、愛爾蘭共和國、意大利、拉脫維亞、立陶宛、盧森堡、荷蘭、波蘭、葡萄牙、羅馬尼亞、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亞、西班牙和瑞典[1]。
2017年9月7日,歐盟外交部長們達成在PESCO架構下推行10個先期項目的協議。該協議於同年的11月13日由28個成員國中的其中23個簽署。愛爾蘭和葡萄牙於2017年12月7日告知高級代表和歐盟理事會有關他們加入PESCO的意願,而PESCO在2017年12月11日獲得理事會決議批准後啟動[2]。丹麥沒有加入,因為它沒有參與共同安全和防務政策[3]。馬耳他同樣也選擇不加入,因為潛在的國家憲法問題。
PESCO與其他政策領域的加強合作相似,因類似的合作並不要求所有歐盟成員國都參與其中。
參考文獻
編輯外部連接
編輯- 永久合作架構(PESCO)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
- 共同安全和防衛政策(CSDP)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
- 國防協調評估(CARD)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
- 歐洲防務基金和軍事規劃和實施能力(MPCC)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