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德明(?—?),北宋宦官。

大中祥符元年(1008年)五月癸未,內侍江德明在白龍潭石上得到紫黃芝一本來獻上[1]章獻明肅皇后劉氏任用羅崇勛、江德明等訪查外事,羅崇勛、江德明等人以此勢傾中外[2]天禧四年(1020年)宦官周懷政被殺,同黨朱能殺入內供奉官盧守明起兵造反,宋真宗派內殿承制江德明、入內供奉官於德潤發兵捕拿,朱能入桑林自縊而死[3]。宋真宗死後,劉太后聽政,上御藥供奉任守忠與都知江德明等交通請謁,權寵過盛[4]崇天曆成,以天聖二年(1024年)甲子歲頒佈施行。五月丁亥朔,日食不效,詔候驗。天聖七年(1029年),命入內都知江德明集歷官用渾儀較測[5]曹利用的侄子曹汭獲罪牽連,羅崇勛、江德明讒言陷害曹利用,曹利用貶房州[6]明道二年(1033年)四月廿一丙辰,內侍江德明等因為交通請謁被宋仁宗罷黜[7]

參考文獻

編輯
  1. ^ 宋史·卷六十三》
  2. ^ 《宋史·卷二百四十二》
  3. ^ 《宋史·卷四百六十六》
  4. ^ 《宋史·卷四百六十八》
  5. ^ 《宋史·卷七十三》
  6. ^ 《宋史·卷三百十一》
  7. ^ 《宋史·卷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