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啓元年(1621年)辛酉科河南鄉試舉人,崇禎四年(1631年),登辛未科進士[1],兵部觀政,授襄陽府推官,九年升禮部儀制司主事,十一年升通州監軍道僉事,再升密雲道右參議,仍以右參議分守口北道。後授戶科給事中[2]。崇禎十四年,擔任宣府巡撫,巡撫宣撫等處地方[3]、右僉都御史。同年改宣大總督[4]。
明亡後,歸附清朝,順治二年(1645年),授兵部右侍郎、右僉都御史[5]。
- ^ 《崇禎四年辛未科三百五十名進士履歷》:江禹緒,長四,詩二房,癸卯六月初二日生。杞縣人,辛酉七名,會二百十二,三甲二十名。兵部政,授襄陽府推官,丙子升儀制司主事,戊寅升通州監軍道僉事,又升密雲道道右參議,仍以右參議分守口北道。曾祖清。祖良心。父秉中。
- ^ 明督撫年表 ,2卷 ,121
- ^ 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內閣大庫檔案 ,034087號
- ^ 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內閣大庫檔案 ,033899號
- ^ 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內閣大庫檔案 ,007801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