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不害(518年—580年),字孝和吳興郡武康縣(今浙江省湖州市德清縣西)人,南朝梁南朝陳經學家、散文家。

出身世宦之家,南朝梁邵陵王參軍沈懿(沈攸之子)子,幼年喪父,勤奮好學。十四歲時補國子生,後舉明經,擔任太學博士。歷任廬陵王府刑獄參軍、長沙王府諮議,兼汝南縣令。南朝陳天嘉元年(560年),任衡陽王府中記室參軍,兼嘉德殿學士。自梁末戰亂以來,國學不存,他上書請建儒宮,陳文帝應允。曾改定樂章,奉詔修定三朝樂章八首,合二十八曲,行於樂府,曾傳唱遐邇,盛行一時。天嘉五年(564年)任新淦縣令。入朝擔任尚書儀曹郎、國子博士,領羽林監,奉詔修治《五禮》,掌策文諡議。陳宣帝太建年間,任仁武南康嗣王府長史,行丹陽郡事。轉任員外散騎常侍光祿卿,出任戎昭將軍、明威武陵王長史、行吳興郡事。入朝擔任通直散騎常侍、兼尚書左丞。太建十二年(580年)沈不害卒,享年六十三歲。沈不害擅長詩文,著有《詔五禮儀》一百卷,《文集》十四卷。每次做文章,提筆即成,人稱「意聖人」。原有集,已佚。《全上古三代秦漢三國六朝文》存其文一篇。

其子沈志道,字崇基,安東新蔡王記室參軍,陳亡後出仕隋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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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書·卷33》,出自姚思廉陳書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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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陳書·卷33·儒林傳》
  • 南史·卷71·儒林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