沐並(?—?),德信河間郡人,三國人物,曹魏官員,官至濟陰太守,死於嘉平年間。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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沐並年少喪父,生活貧苦,至袁紹主掌河北時,才開始當官[1]。但其為人公正果敢,不畏強權,曹操丞相時就以其署軍謀掾。曹魏黃初年間,沐並任成皋令。其時校事劉肇曾路過成皋,命人向縣府人員取稿穀,可是當時正值蝗禍及旱災,都拿不出穀物,官員在想辦法之時劉肇就忍不住直入沐並府中並大聲叫罵。沐並見此大怒,持刀帶着吏卒出來,意欲收捕劉肇,劉肇察覺沐並企圖後就離開,並將此事上報皇帝。魏文帝曹丕就下詔指斥沐並「無所忌憚,自恃清名」,下令收捕他並將要處死。後來沐並免死而只受了髡刑,受刑後復職,但往後十餘年是被投閒置散。一直至正始年間才當上三府長史。當長史八年以後,又外任為濟陰太守,隨後又召還任議郎。當時沐並已經六十多歲,自感人生無常,於是準備自身後事,並下令要節葬。[2]至嘉平年間病危時又命人挖好墓穴,要兩名兒子一等他斷氣就給他下葬,不准家人哭泣,也不讓女眷們送喪,不許其他外人來弔祭,也不讓用食物去祭祀他;他又命之後死的人不能共葬,也不能在墳上種樹,妻兒們都一一遵從。後來《魏略》把他與常林吉茂時苗的傳記一起記載在《清介傳》中。

逸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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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人有志氣及節操,曾經去姐姐處作客,姐姐特地為了他煮飯還宰了一隻雞,但他就堅決不留下吃。正始二年(241年)[3],吳將朱然諸葛瑾攻圍樊城,曾遣船兵在峴山東取木材,並讓牂牁人士兵煮食,有先煮熟飯的人對其他人仍在煮的人說:「一起來吃吧!」,但聽到對方拒絕後就回應說:「你想做沐德信嗎?」即使是來自牂牁的蠻族也聽聞過沐並的名字,不知情者還以為沐並是先世的人。

兒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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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沐雲
  • 沐儀

註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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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太平御覽》引《魏略》:「沐幷,字德信,河間人。少孤苦。袁紹父子時,始爲吏。」
  2. ^ 《三國志》註引《魏略》:「年六十餘,自慮身無常,豫作終制,戒其子以儉葬,曰:「『告雲、儀等:夫禮者,生民之始教,而百世之中庸也。故力行者則為君子,不務者終為小人,然非聖人莫能履其從容也。是以富貴者有驕奢之過,而貧賤者譏於固陋,於是養生送死,苟竊非禮。由斯觀之,陽虎璵璠,甚於暴骨,桓魋石槨,不如速朽。此言儒學撥亂反正、鳴鼓矯俗之大義也,未是夫窮理盡性、陶冶變化之實論也。若能原始要終,以天地為一區,萬物為芻狗,該覽玄通,求形景之宗,同禍福之素,一死生之命,吾有慕於道矣。夫道之為物,惟恍惟忽,壽為欺魄,夭為鳧沒,身淪有無,與神消息,含悅陰陽,甘夢太極。奚以棺槨為牢,衣裳為纏?屍系地下,長幽桎梏,豈不哀哉!昔莊周闊達,無所適莫;又楊王孫裸體,貴不久容耳。至夫末世,緣生怨死之徒,乃有含珠鱗柙,玉床象衽,殺人以狥;壙穴之內,錮以紵絮,藉以蜃炭,千載僵燥,託類神仙。於是大教陵遲,競於厚葬,謂莊子為放蕩,以王孫為戮屍,豈復識古有衣薪之鬼,而野有狐狸之胔乎哉?吾以材質滓濁,污於清流。昔忝國恩,歷試宰守,所在無效,代匠傷指,狼跋首尾,無以雪恥。如不可求,從吾所好。今年過耳順,奄忽無常,苟得獲沒,即以吾身襲於王孫矣。上冀以贖巿朝之逋罪,下以親道化之靈祖。顧爾幼昏,未知臧否,若將逐俗,抑廢吾志,私稱從令,未必為孝;而犯魏顆聽治之賢,爾為棄父之命,誰或矜之!使死而有知,吾將屍視。』」
  3. ^ 《魏書·三少帝紀》:「二年夏五月,吳將朱然等圍襄陽之樊城」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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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三國志·魏書·常林傳》註引《魏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