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伽
王伽(?—?),隋朝人物,河間郡章武縣(今河北省廊坊市大城縣境內)人。
開皇末年,王伽為齊州(今山東省濟南市)行參軍,開始沒有什麼值得稱道的。後被州里讓他押送判流刑的犯人李參等七十餘人到京師。當時制度,流刑犯人都應該戴着枷鎖押送。王伽走到滎陽(今河南省滎陽市),可憐犯人們辛苦,把他們都叫來說:「你們這些人犯了國法,有損名教,身受枷鎖之苦,是你們應得的懲處。現在又使押送你們的人辛苦,你們無愧於心嗎!」李參等人都謝罪。王伽說:「你們雖犯法,枷鎖也很辛苦。我把你們的枷鎖都解下,走到京師集合,能做到不違期?」他們都跪拜謝罪:「必不敢違期。」王伽於是把他們身上的枷鎖都解下,遣散押送犯人的兵卒,與李參等人約好:「某日應當到達京師,如果不能如期到達,我只好代你們受死。」說完就離開犯人們走了。犯人們感動欣悅,如期到達京師(今陝西省西安市),沒有一個人背約逃走。隋文帝聽到此事感到驚奇,就召見王伽談話,不斷地稱讚他。於是又召見犯人們,令他們帶着妻兒一起進宮,在殿堂賜宴,赦免了他們。文帝因此下詔:「凡世上之人,都有靈悟的稟性,都懂善惡,明曉是非。如果以至誠之心關懷他們,明加勸導,那惡俗必定改變,人都會變得善良。以前海內動亂,德教廢馳湮沒,官吏沒有慈愛之心,百姓存有奸詐之意,所以訴訟不息,民風輕薄難治。朕受命上天,安養百姓,想遵循先聖的辦法,用德來感化子民,朝夕不懈,意在於此。王伽非常理解朕的用意,誠心誠意地加以宣傳教化。李參等人感化醒悟,自己赴往司法機關。說明四海之內的百姓並不難以教化,而是官員不加明示,導致他們陷於罪惡,無法改過自新。要是讓官吏都成為王伽一類的人物,庶民都向李參等人學習,不用刑律的日子就不會遠了!」於是提拔王伽為雍縣(今陝西省鳳翔縣)縣令,政績有能幹的名聲。
參考文獻
編輯- 《隋書》,卷七十三 列傳第三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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