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曆四十年(1615年)壬子科山西鄉試舉人,四十七年(1619年)己未科進士,初授河南唐縣知縣,以才堪治劇,調陝西咸寧縣知縣,任數月,唐縣人思念他的德政,請求保留原職,遂復任唐縣。崇禎初任陝西鞏昌府知府[1],累官至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撫遵化等處,清介端方,朝野倚重,致仕歸。文氣灝瀚,不立崖岸,詩法蒼老,仿佛元、白,兵僰之後,著述且燼,僅於古蹟鐫珉中錄其記詠一二,載入藝文中,有《文昌帝君服飾記》、《靈濟祠寢室記》、《登雲鳳山》等詩[2]。
- ^ 《崇禎長編卷之四十八》:崇禎四年七月,陝西廵按楊通宇以西寧道缺,疏薦臨鞏道參政胡士容及鞏昌知府王文清堪任此職,請簡命採擇。
- ^ 《永寧州志》
官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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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丁流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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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咸寧縣知縣 天啓年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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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任: 楊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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