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历四十年(1615年)壬子科山西乡试举人,四十七年(1619年)己未科進士,初授河南唐县知县,以才堪治剧,调陕西咸宁县知县,任数月,唐县人思念他的德政,请求保留原职,遂復任唐县。崇祯初任陕西巩昌府知府[1],累官至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抚遵化等处,清介端方,朝野倚重,致仕归。文气灏瀚,不立崖岸,诗法苍老,仿佛元、白,兵僰之后,著述且烬,仅于古迹镌珉中录其記咏一二,载入艺文中,有《文昌帝君服饰記》、《灵济祠寝室記》、《登云凤山》等诗[2]。
- ^ 《崇祯长编卷之四十八》:崇祯四年七月,陕西廵按杨通宇以西宁道缺,疏荐临巩道参政胡士容及巩昌知府王文清堪任此职,请简命采择。
- ^ 《永宁州志》
官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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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丁流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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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咸宁县知县 天啓年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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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任: 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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