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事會

協商、咨詢、評議、討論問題的會議,或行使行政、管理、司法、協商等功能的組織

理事會(Council)是協商、諮詢、評議、討論問題的會議,或行使行政、管理、司法、協商等功能的組織。理事會成員為理事,會議由理事長召集、主持,可設有副理事長、秘書長等協助人員。理事會既可以是國際機構、政府機構,也可以是企業內部機構,或是社會非盈利團體。在韓國的會社(公司),其董事會稱為理事會(이사회),董事稱為理事。在日本韓國私立學校中,會設有以理事長為首的理事會(校董會),理事長扮演相當於校監的角色,是位階在校長之上的實際最高負責人。

例如聯合國安全理事會聯合國經濟及社會理事會亞奧理事會歐洲理事會、各級供銷合作總社/聯社理事會、省市縣的農村信用合作聯社理事會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宋慶齡基金會理事會博鰲亞洲論壇理事會中國煤炭工業協會理事會、各級紅十字會理事會、各級對外友好協會理事會、各級殘疾人聯合會執行理事會等等。在企業內部,可以設各種用途的基金,如發明專利基金、技改基金、風險市場開拓基金等,基金設立理事會負責評議、分配基金年度份額的使用。

一般說來,理事會內部的各位理事(含法人理事)具有平等的權力,實行協商與民主投票來確定各項事務。理事會是人合性質的組織(包括自然人與法人),與董事會、股份制基金會這樣的「資合」性質的組織不同。後者是按出資多少享有不同大小的投票決策權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