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修可
盧修可(?—?),字子吉,河南開封府許州人,軍籍,明朝政治人物。
盧修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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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陽城縣知縣 | |
籍貫 | 河南開封府許州 |
出生 | 生年不詳 |
逝世 | 卒年不詳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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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編輯河南鄉試第六十五名舉人。嘉靖三十八年(1559年)中式己未科三甲第六十七名進士[1][2]。授山西陽城縣知縣[3],四十一年正月被戶科都給事中丘橓彈劾,被革職閑住[4]。
家族
編輯參考文獻
編輯- ^ 張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續修四庫全書》史部第828冊.
- ^ 魯小俊,江俊偉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漢: 武漢大學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陽城縣誌》:盧修可,許州人。嘉靖間知縣事,到官年尚少,令行禁止,無敢撓其法者,豪右悉斂跡焉。
- ^ 《明世宗肅皇帝實錄卷之五百五》:嘉靖四十一年正月,戶科都給事中丘橓劾奏應天府尹孟淮、寧夏巡撫謝淮前為山西布政使與霍州知州禇相、陽城縣知縣盧修可並著貪聲,而巡撫楊宗氣、巡按楊儲紏劾不及,乞並賜黜罰,以彰公道。 上從部擬,留孟淮用,令謝淮致仕,相、修可閒住,奪宗氣、儲俸各三月。
- ^ 龔延明主編.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寧波: 寧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嘉靖三十八年己未科登科錄》
官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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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張問仁 陝西舉人 |
明朝陽城縣知縣 嘉靖三十八年-四十年 |
繼任: 賈光祖 直隸舉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