瞿同祖
瞿同祖(1910年7月12日—2008年10月3日),字天貺,後改天況,生於湖南長沙,中國現代歷史學家,以法律史和社會史研究而著稱。
生平
編輯1910年7月12日,瞿同祖生於湖南長沙。瞿同祖因生於1910年(歲在庚戌),祖父生於1850年(也是庚戌),因此名同祖。出生之日,恰好是天貺節,故字天貺。祖父瞿鴻禨,官至軍機大臣,父親瞿宣治,曾任瑞士和荷蘭公使館官員。辛亥革命後,隨祖父母遷居上海,童年在上海度過,讀小學。1923年,父親過世,由叔父瞿宣穎帶到北京,先後入育英中學、匯文中學讀書。1928年,母親在上海病逝。[1]
1930年,因成績優異,保送燕京大學,主修社會學。與費孝通、林耀華和黃迪同學,均受吳文藻指導,合稱「吳門四犬」。[2] 1932年,與趙曾玖結婚。1934年,獲文學士學位,繼續就讀燕京大學研究院,在吳文藻與楊開道指導下,研究中國社會史,1936年,以論文《中國封建社會》獲碩士學位,隔年由商務印書館出版。[3]
1938年,北京淪陷後南下重慶,任職於國民政府貿易委員會調查處。1939年夏,應吳文藻和費孝通之邀任教於雲南大學,後在西南聯大社會系兼課。1944年底,應魏特夫之邀赴美任哥倫比亞大學中國歷史研究室研究員,從事漢史研究。1955年,因楊聯陞推薦,被聘為哈佛大學東亞研究中心研究員.1962年,應邀任教於加拿大不列顛哥倫比亞大學亞洲系,開設中國通史和古漢語課程。[3]
妻子趙曾玖已於1949年冬攜子女離美回國。1965年,辭職回國。因文革,在北京住了一年,未安排工作,回原籍。妻子趙曾玖則任職於貴州省科委。1971年,始安排在湖南文史館工作,妻子同年退休,回長沙團聚。1976年,妻病故,到北京女兒家小住,被借調到中國社會科學院近代史研究所。1978年春,正式調入近代史所,任二級研究員。1985年起享受終身不退休專家待遇。期間曾有寫作計劃,但未完成。[1]
著作
編輯- 中國封建社會,商務印書館,1937
- 中國法律與中國社會,商務印書館,1947
- 傳統中國的法律與社會,穆東書店,1961
- 清代地方政府,哈佛大學出版社,1962
- 漢代社會,華盛頓大學出版社,1972
- 艾登回憶錄,商務印書館,1976
參考資料
編輯- ^ 1.0 1.1 为学贵在勤奋与一丝不苟——瞿同祖先生访谈录. 智識@IdeoBook. 2008年9月29日 [2018年2月17日].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2年8月31日) (中文(中國大陸)).
- ^ 瞿同祖先生的家学渊源. 中國社會科學院. (原始內容存檔於2008-09-16) (中文(中國大陸)).
- ^ 3.0 3.1 3.2 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网站讣告. 中國社會科學院. (原始內容存檔於2008-12-16) (中文(中國大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