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戰略石油儲備

美國戰略石油儲備(Strategic Petroleum Reserve ,SPR)是由美國能源部負責的緊急石油儲備。它是世界上已知的最大的石油儲備計劃,已知美國位於路易斯安那州德克薩斯州的地下儲罐容量為7.14億桶(11350萬立方米)[1]。在第一次石油危機出現石油供應中斷的情況後,美國於1975年開始石油儲備,以減輕未來可能出現的石油供應中斷的影響,並履行美國在國際能源計劃下的義務。美國戰略石油儲備龐大的規模使其成為對產油國減產的重大威懾和外交政策的關鍵工具。[2]

美國戰略石油儲備歷年變遷

自2015年以來,美國國會已授權出售儲備石油以彌補財政赤字、對石油儲備設施進行現代化升級等。自2017年以來,美國能源部至少進行了七次非緊急狀態下的戰略石油儲備銷售,以銷售量為1.32億桶,約佔儲備量的18.2%。[3]

2021年11月,美國政府宣佈釋放5000萬桶石油儲備。2022年3月初,美國承諾釋放3000萬桶石油儲備[4]。2022年3月31日,美國政府宣佈從5月開始,在6個月內每天釋出戰略儲油100萬桶。[5]2022年10月19日,美國總統拜登表示美國將從戰略石油儲備中釋放1500萬桶原油入市。[6]

至2023年7月,儲備中的石油量為3.468億桶。自2010年以來,已減少67%儲備。

根據已有的法令,到2028年,儲備中的石油量可能會下降到2.38億桶。[7]

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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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R管理辦公室位於路易斯安那州新奧爾良郊區的埃爾姆伍德。該儲備儲存在墨西哥灣的四個地點,每個地點都靠近一個主要的石化精煉和加工中心。每個站點都包含許多在地表以下的鹽丘中創建的人工洞穴,決定在洞穴中儲存是為了降低成本。能源部稱,將石油儲存在地表以下能大大降低成本,而且還具有無泄漏和由於洞穴中的溫度梯度而使石油不斷自然攪動的額外優勢。洞穴是通過向下鑽孔然後用水溶解鹽而形成的。現存的儲備基地包括四處:德克薩斯州弗里波特、德克薩斯州溫尼市、路易斯安那州查爾斯湖、路易斯安那州巴吞魯日。

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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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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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5年12月22日通過的能源政策和保護法案 (EPCA) 將美國的石油儲備定為建立高達10億桶(1.59 億立方米)的石油儲備。 1977年收購了一些現有的儲存地點。第一個地面設施的建設於1977年6月開始。1977年7月21日,交付了第一批石油——約 412,000 桶(65,500 m 3 )沙特阿拉伯輕質原油到SPR。購買石油在1995財政年度暫停,以將預算資源用於翻新SPR設備和延長綜合設施的使用壽命。

補充和暫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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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11月13日,在9月11日恐怖襲擊發生後不久,喬治·W·布什總統宣佈將填補戰略石油儲備,他說:「戰略石油儲備是我們國家能源安全的重要組成部分。為了最大限度地長期保護為了防止石油供應中斷,我指示能源部長將 SPR 的容量增加到 7 億桶(110,000,000 m 3 )。」  先前的最高水平是在 1994 年達到的 5.92 億桶(94,100,000 立方米 3 )。在小布什總統下達指令時,SPR 儲量約為 5.45 億桶(86,600,000 立方米 3 )。自 2001 年發佈指令以來,由於儲存儲量的鹽洞自然擴大,SPR 的容量增加了 2700 萬桶(430 萬立方米 3 )。 2005 年的能源政策法案已指示能源部長將 SPR 填滿 10 億桶(160,000,000 m 3 )授權容量,此過程將需要對儲備設施進行擴建。

2005 年 8 月 17 日,SPR 達到了 7 億桶 (110,000,000 m 3 ) 的目標。儲備中大約 60% 的原油是不太理想的酸性(高硫含量)品種。交付給儲備的石油是「實物特許權使用費」石油——運營商欠美國政府的特許權使用費,這些運營商在墨西哥灣聯邦擁有的外大陸架上獲得租約。這些特許權使用費以前是以現金形式收取的,但在 1998 年,政府開始測試「直接以原油實物」收取特許權使用費的有效性。這種機制是在 SPR 開始重新填充時採用的,一旦填充完成,出售未來特許權使用費的收入將上繳聯邦國庫。

國際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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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國際能源署的成員,美國必須儲存相當於至少90天美國進口量的石油。截至2016年9月,SPR包含相當於141天的進口量。美國還有義務在國際能源署協調的任何釋放戰略儲備中提供43.9%的石油。[8]

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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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略石油儲備主要是原油儲備,而不是汽油柴油煤油等精鍊石油燃料的儲備。儘管美國在能源部的支持下保留了一些精鍊石油燃料的額外供應,例如東北家用取暖油儲備和東北汽油供應儲備。SPR旨在保護美國免受石油供應中斷的影響。如果煉油廠運營出現重大中斷,美國將不得不呼籲儲存精煉產品的國際能源署成員,並使用美國大陸以外的煉油能力來提供救濟。

動用和輪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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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戰略石油儲備的動用和輪換可以概括為四種類型,即緊急動用(Emergency Drawdowns)、銷售(Sales)、協議輪換(Exchange Agreements)、非緊急銷售(Non—Emergency Sales)。

銷售(Sales):《能源政策和保護法》(EPCA)第161條授權總統在特定條件下指示能源部長公開出售戰略石油儲備中的石油。美國能源部在競爭性拍賣中向出價最高的人出售SPR石油。

協議輪換(Exchange Agreements):通過交換的機制釋放和獲取SPR石油。在交易所中,一個實體(通常是煉油廠)由於緊急情況而短期借入SPR原油,然後全額更換,同時額外增加數量的石油。交換通常在惡劣天氣事件(如颶風)期間或應對臨時中斷時進行,例如管道堵塞和船舶通道關閉,當設施正常的預定交付中斷時。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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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Office of Petroleum Reserves. US Department of Energy. [August 27, 201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4-22). 
  2. ^ Strategic Petroleum Reserve. Energy.gov. [2023-03-1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3-07-04) (英語). 
  3. ^ U.S. Ending Stocks SPR of Crude Oil and Petroleum Products (Thousand Barrels). www.eia.gov. [2023-03-1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3-05-31). 
  4. ^ 美国创纪录释放石油储备或产生多方面影响. [2022-04-0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04-01). 
  5. ^ 油价重挫7% 美国宣布有史以来最大规模战略油储释放计划. Reuters. 2022-03-31 [2022-04-0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04-02). 
  6. ^ 美国将从战略石油储备中释放1500万桶原. [2022-10-2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10-22). 
  7. ^ Recent legislation mandates additional sales of U.S. Strategic Petroleum Reserve crude oil. www.eia.gov. [2023-03-1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3-05-29) (英語). 
  8. ^ This Week In Petroleum Summary Printer-Friendly Version. www.eia.gov. [2023-03-1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7-0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