義學,俗稱義塾清朝義學之設,係根據康熙四十一年(1702年),「定義學小學之制」,及康熙五十一年(1713年),「令各省府州縣多立義學,聚集孤寒,延師教讀」之規定而辦理。

義學之創立,由所在地官民義捐創立,或由官府創建,或單殊屬個人私設;學生年齡多為六歲至十一歲,學習讀書識字,為地方的基礎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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