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学,俗称义塾清朝义学之设,系根据康熙四十一年(1702年),“定义学小学之制”,及康熙五十一年(1713年),“令各省府州县多立义学,聚集孤寒,延师教读”之规定而办理。

义学之创立,由所在地官民义捐创立,或由官府创建,或单殊属个人私设;学生年龄多为六岁至十一岁,学习读书识字,为地方的基础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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