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和華見證人拒絕輸血案
耶和華見證人拒絕輸血案(日語:エホバの証人輸血拒否事件),是日本耶和華見證人信徒因宗教原因而拒絕在手術中進行輸血,對於單方面決定在手術中進行輸血的醫生和醫院提起的一起訴訟案件。該案件最終由最高裁判所作出終審判決,是關於拒絕輸血以及自己決定權的著名判例。
最高裁判所判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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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名 | 損害賠償請求上告,同附帶上告事件 |
案件編號 | 平成10(オ)1081 |
2000年(平成12年)2月29日 | |
判例集 | 民集 第54卷2號582頁 |
法庭判決 | |
駁回上告及附帶上告。 醫師明知患者基於宗教信仰堅持在任何情況下都拒絕接受輸血,並希望在不輸血的前提下進行手術而入院接受治療這一事實,儘管預見到手術中可能會發生必須輸血的情形,但未向患者說明醫院在沒有其他救治方案時會進行輸血的方針,而是直接施行了本案所涉手術,最終也根據醫院方針進行了輸血。綜合上述事實關係,法院認為醫師剝奪了患者選擇是否接受手術的決定權,因此應當就患者遭受的精神痛苦而承擔賠償責任。 | |
第三小法庭 | |
裁判長 | 千種秀夫 |
陪席裁判官 | 元原利文 金谷利廣 奧田昌道 |
法庭意見 | |
多數意見 | 全體一致意見 |
意見 | 無 |
適用法條 | |
民法709條、民法710條 |
耶和華見證人是源自基督教而又區別於基督教的新興宗教,其堅持一些獨特的教義,其中最為知名的教義之一就是拒絕輸血。日本發生過多起耶和華見證人的信徒或其子女因拒絕輸血而導致死亡的案件,已經成為了受人關注的社會問題之一[1][2]。日本演員北野武也曾出演過有關這一題材的電影[3]。本案判決之後,日本的醫療機構對於因宗教原因而產生的輸血問題也格外重視,並制定了相應的政策規程供醫院執行[4][5]。
案件經過
編輯拒絕輸血的教義
編輯許多人會基於宗教、思想禁忌、戒律、價值觀或者醫療上的原因等,拒絕進行輸血。其中又分為兩類:一類人即便生命遭遇危險,也絕對拒絕一切形式的輸血(絕對無輸血派);而另一類人僅在生命遭遇危險或者健康出現重大影響時容許輸血(相對無輸血派)[6]。
基督教中的新興宗教之一的「耶和華見證人」就以聖經中多次出現的「請避開血」的表述為由,採取了絕對無輸血的教義。本案的原告就是一位耶和華見證人的虔誠女信徒,她堅定地信守教義,即使自己生命遇到危險,也絕對不容許對自己進行輸血。
治療過程
編輯1992年(平成4年)7月6日,原告A在立川醫院被診斷患有惡性肝臟血管瘤。儘管A希望在不輸血的情況下進行手術,但該醫院的醫生表示無法做到,因此A在11日出院。此後她一直在尋找可以進行不輸血手術的醫院和醫生。
一直幫助A的耶和華見證人組織的醫療機關聯絡委員會了解到B醫生有過類似的不輸血手術的經驗,並在7月27日將A的情況告知B,詢問其是否可以提供治療。B醫生表示,如果癌細胞尚未轉移,則有可能可以進行不輸血的手術,並要求病人儘快檢查。8月18日,A在B工作的東京大學醫科學研究所附屬病院(簡稱為「醫科研」)辦理了入院手續,其主治醫生為C和D。
當天,C醫生問A是否接受微量血液或者自身輸血的做法,遭到了A的拒絕。9月7日,D醫生表示「手術中如果出現突發狀況,那有必須進行輸血」,「如果因不輸血導致病人死亡,那我們就犯了殺人罪。即使面對黑社會這樣的壞人,如果不給他輸血就會死的話,我們也會進行輸血」。但A不為所動,向D強調「我寧死也不願意接受輸血,這一點我會通過書面寫下來」。D回答「就算我收到這樣的書面承諾,也沒辦法」。10日,A根據醫科研的指示在東京都立廣尾病院接受了MRI檢查,次日將檢查結果交給C。此時C再次詢問是否可以輸血,A依舊回答「不行」。
醫生們根據檢查結果,在手術前召開了分析會,結論是「A的腫瘤有可能會出現大出血,儘管原則上不進行輸血,但為了防止出現生命危險的可能,仍有必要事先準備好搶救用的血液」,並開始準備相關的血液。醫科研的方針是,在儘量尊重患者對輸血問題的選擇權的基礎上,如果除了輸血沒有其他救治方案時,可以不顧患者的態度而強行進行輸血。
9月14日,B向A的丈夫及兒子進行了手術說明。B談及發生再出血後進行二次手術的可能性,表示這種情況若出現,則將根據醫生的良知進行治療,言下之意即有輸血可能。說明之後,A的兒子向B遞交了一份免責證明書,強調A不能接受輸血,且對於無法輸血而導致的傷害,絕對不追究醫生及醫院職員的責任。收到免責證明書的B表示「我知道了」,並將該承諾書轉交給在場的C和D。
9月16日,A的手術由醫生B、C、D、E以及麻醉醫生F、G等人進行。手術中,由於摘除腫瘤時出現大出血,B等人判斷如不輸血,將無法救活A,並進行了輸血。手術取得了成功。值得注意的是,B等人擔心一旦透露輸血的可能性則會導致A拒絕手術,因此始終沒有將「相對無輸血」的方針向A進行說明。
起訴
編輯A出院之後,以醫院違反了「絕對無輸血」的約定為由,起訴國家(因該醫院為國立醫院)的違約責任,並以醫生違反了對輸血可能性的說明義務為由,主張醫生等人侵犯了病人的自己決定權,請求法院追究醫生及國家的侵權責任,並賠償原告損失1200萬日元。
下級法院判決
編輯一審判決
編輯1997年(平成9年)3月12日,東京地方裁判所駁回了原告的全部訴訟請求。其判決理由如下:
- 關於違約責任,法院認為,有關不進行輸血的特別約定違反了社會的公序良俗,因此無效。醫療的首要目的是救死扶傷,人的生命是最崇高的價值,因此絕對無輸血的主張違背了社會一般的價值觀念。
- 關於侵權責任,法院認為,至於B醫生等人未告知輸血的可能性的行為,由於醫生判斷如透露可能輸血,則作為耶和華見證人信徒的患者極有可能會拒絕手術,因此病發死亡的可能性極高。有鑑於此,醫生不履行說明義務的行為不屬於違法行為。
原告不服一審判決,向東京高等裁判所提起了控訴。在這過程中,因A去世,其丈夫和兒子繼承了A的訴訟地位。
控訴審判決
編輯1998年(平成10年)2月9日,東京高等裁判所作出改判的決定,部分支持了控訴人的請求,判決醫生及國家賠償55萬日元。判決理由如下:
- 對於違約責任,法院認為:患者A與醫院之間形成的特別約定僅為相對不輸血的性質,而並沒有形成絕對不輸血的約定,因此醫院並沒有違約。A與醫院之間並沒有形成絕對不輸血的要約及承諾。在過去也出現過一些耶和華見證人的信徒允許醫院進行輸血的實例,因此該教派的信眾並非一律採取絕對不輸血的立場。為此,對於A口頭表示的拒絕輸血的要約,醫院方從未作出明確的承諾,且B收到的免責證明上也僅寫明了「損傷的情況下」,並沒有明文約定「死亡」的情況下是否也必須不輸血。但是,假設患者與醫生之間達成了絕對不輸血的約定,則控訴審法院推翻了一審判決,認為該約定並不違反公序良俗,因此是有效的。其理由在於,拒絕輸血的約定並沒有侵害第三者權利,過往的拒絕輸血導致死亡的案例中醫院也並未被追究刑事責任,存在一些手術中不進行輸血的醫療機構。
- 關於醫生的侵權責任,法院認為B、C、D等人違反了說明義務,侵害了患者A的自己決定權,因此判定國家的僱主責任成立。判決認為:「本案中的手術需要患者同意,……,每個人都有權利自己決定自己的人生的存在方式(生活方式),這就是自己決定權的基礎。」判決進一步闡述:「人終難免一死,但人有權利自己決定生前的生活方式(包括選擇安樂死的自由)。」因此判決支持了關於死亡的自己決定權。判決還認為:「醫生在進行有輸血可能的手術前,應當對具有判斷能力的成年患者確認其是否拒絕輸血,並有必要將醫生有關不輸血的治療方針進行具體說明。」因此B、C、D等醫生應當在術前確定採用相對不輸血原則時,對患者進行說明。由於怠於履行說明義務,A原本可以選擇「堅持絕對不輸血原則而不接受治療,或者放棄絕對不輸血原則而接受治療」的機會被剝奪,其權利遭到了侵害。法院因此認定違反說明義務與患者自己決定權遭侵害之間存在因果關係。
B、C、D及政府不服該判決,向最高裁判所提起了上告。
最高裁判決
編輯2000年(平成12年)2月19日,最高裁判所判決駁回上告,理由如下:
「患者認為輸血違背其宗教信仰而明確拒絕帶有輸血的醫療行為時,其作出該決定的權利屬於一種人格權,應當受到尊重。本案中,A基於宗教信仰堅持在任何情況下都拒絕接受輸血,並希望在不輸血的前提下進行手術,因此而選擇入住醫科研接受治療。對此B醫生是清楚的。醫生判斷在手術中如不輸血可能會出現生命危險的情況下,應當向A說明此種情形下醫科研會採取的輸血方針,並讓A自己決定是否接受手術。」
「然而,B醫生等人在手術前的一個月時間裏,儘管預見到手術中可能會發生必須輸血的情形,但未向患者說明醫院所採用的方針而直接施行了本案所涉手術,最終也根據醫院方針進行了輸血。因此由於醫生怠於履行說明責任,剝奪了A選擇是否接受手術的決定權,因此侵害了其人格權。因此應當就患者遭受的精神痛苦而承擔賠償責任。」
關聯條目
編輯參考文獻
編輯- 林 俊宏. 「エホバの証人」の悲劇―ものみの塔教団の素顔に迫る 増補改訂版. わらび書房. 2007. ISBN 4817570024 (日語).
- 大泉 実成. 説得 エホバの証人と輸血拒否事件. 草思社文庫. 2016. ISBN 4794222068 (日語).
- 千代崎 秀雄. 輸血は罪か―「エホバの証人」の輸血拒否をめぐって. いのちのことば社. 1987. ISBN 4264008700 (日語).
- 內藤 正俊. エホバの証人(ものみの塔)―その狂気の構造. 青村出版社. 1986. ISBN 4880960063 (日語).
腳註
編輯- ^ (日語)([//web.archive.org/web/20190918182013/https://news.yahoo.co.jp/byline/usuimafumi/20130417-00024443/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 碓井真史:エホバの証人信者が輸血拒否で死亡:宗教問題と社会問題]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
- ^ (日語)([//web.archive.org/web/20150607050204/http://www5f.biglobe.ne.jp/iyatsue/yuketsukyohi.htm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 「エホバの証人」信者の妊婦を「見殺し」にしてよかったのか?]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
- ^ (日語)([//web.archive.org/web/20210116212301/http://gendai.ismedia.jp/articles/-/50001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 エホバの証人事件で息子の輸血を拒否した父親と、演じたたけしの距離]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
- ^ (日語)([//web.archive.org/web/20150726045157/http://www.jssoc.or.jp/other/info/info20080523-1.pdf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 日本外科学会:宗教的輸血拒否に関するガイドライン]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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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連結
編輯- (日語) http://www.cc.kyoto-su.ac.jp/~suga/hanrei/99-1.html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 - 京都産業大學
- (日語) http://www.cc.kyoto-su.ac.jp/~suga/hanrei/99-2.html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 - 京都産業大學
- (日語) http://www.cc.kyoto-su.ac.jp/~suga/hanrei/99-3.html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 - 京都産業大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