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安全理事會第26號決議

联合国安全理事会决议

聯合國安理會26號決議是於1947年6月4日在聯合國安全理事會第138次會議上一致通過的。

聯合國安全理事會
第26號決議
日期1947年6月4日
會議138
編號S/368([ 文件])
主題安全理事會程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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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票贊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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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通過
安全理事會理事國
常任理事國
非常任理事國

決議決定國際法院的法官需要由安理會進行選舉產生,需獲得安理會的絕對多數贊成票方可以當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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