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榘(1163年—1244年),字仲方,吉州廬陵縣(今江西省吉安市)人,南宋官員,胡銓之孫[1],胡泳之子。

淳熙十四年(1187年)任象山縣令,與史浩唱和作《紅木犀花詩》。次年,李孟傳就任象山令,胡榘去職。此後在荊南府兼荊湖北路安撫司的幹辦公事。胡榘擔任右司,想要讓以土豪羅世傳統領諸峒為帥,來減少江西湖南的戍兵,曹彥約反對,胡榘高興,羅世傳桀驁不肯出峒。曹彥約密派羅九遷為間諜,以重賞誘胡友睦殺死羅世傳[2]

紹熙五年(1194年)擔任監慶元府。慶元三年(1197年)監泉州市舶。開禧元年(1205年)知萍鄉縣。嘉定元年(1208年)知贛州。嘉定四年(1211年)入朝為樞密司編修官,兼檢詳諸房文字。嘉定六年(1213年)擔任將作監,兼樞密院副都承旨。嘉定八年(1215年)轉任太府卿、吏部侍郎、工部尚書。胡榘與薛極、聶子述、趙汝述、李知孝梁成大、莫澤,都是史彌遠的黨羽,時人稱之為「四木三凶」。薛拯、胡榘等人執政用事,賄賂成風,李道傳上書批評,出知真州。胡榘為吏部侍郎,推薦李道傳代替他[3]參知政事曾從龍彈劾胡榘,結果反而被胡榘唆使言官彈劾,嘉定十二年(1219年)四月,曾從龍被罷參政,提舉洞霄宮,知建寧府[4]五月初五,太學生何處恬等伏闕上書,以工部尚書胡榘想要與金朝約和,請誅殺以謝天下[5],出知福州。寶慶元年(1225年)改任兵部尚書。寶慶二年(1226年)授煥章閣學士,通議大夫,知慶元府,兼沿海制置使。寶慶二年(1226年)二月二十二日,以煥章閣學士、通議大夫、知慶元府。寶慶三年(1227年)修纂《寶慶四明志》。紹定元年(1228年)轉通奉大夫。紹定二年(1229年)正月授顯謨閣學士,任沿海制置使知慶元府,七月,授龍圖閣學士,正奉大夫致仕。之後起復召為尚書。

參考文獻

編輯
  1. ^ 宋史》卷三百七十四 胡銓傳
  2. ^ 《宋史》卷四百一十 曹彥約傳
  3. ^ 《宋史》卷四百三十六 李道傳傳
  4. ^ 《宋史》卷四百一十九 曾從龍傳
  5. ^ 《宋史》卷四十 寧宗本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