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亨
薛亨(1538年—?),字道行,號通衢、質亭,陝西西安府韓城縣人,匠籍,明朝政治人物。
薛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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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河南右布政使 | |
籍貫 | 陝西西安府韓城縣 |
字號 | 字道行,號質亭 |
出生 | 嘉靖戊戌二月二十一日 |
逝世 | 卒年不詳 |
配偶 | 娶衛氏,継娶衛氏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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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編輯嘉靖四十年(1561年)辛酉科陝西鄉試第一名舉人,隆慶五年(1571年)登辛未科二甲第五十名進士[1][2]。吏部觀政,授戶部主事,督餉寧武,徙內庫。萬曆三年(1575年)改兵部武選司主事,以父喪歸。服闋,七年復除車駕司主事,萬曆八年奉使犒邊,半道遷刑部員外郎,四月尋擢山西提學僉事[3]。以母喪歸,服除,十二年四月復山西提學故官[4]。十四年遷山東參議,督泰山香稅。無何,十五年四月遷湖廣按察副使[5],十八年晉四川參政,三年考最,二十一年七月遷山西按察使[6],治兵昌平,尋徙冀南汾州。二十三年升河南右布政使[7]。二十四年八月,山西巡撫魏允貞追論貪肆監司薛亨多贓,革職閑住。
佚事
編輯記述了韓城知縣袁某與薛亨的師生之誼[8]。
家族
編輯參考文獻
編輯- ^ (明)張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續修四庫全書》史部第828冊.
- ^ 魯小俊,江俊偉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漢:武漢大學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明神宗顯皇帝實錄卷之九十八》:萬曆八年四月,升刑部員外薛亨為山西僉事提調學政,調河南副使梅友松於山西。
- ^ 《明神宗顯皇帝實錄卷之一百四十八》:萬曆十二年四月,以原任山西僉事薛亨為本省提學僉事。
- ^ 《明神宗顯皇帝實錄卷之一百八十五》:萬曆十五年四月,升山東右參議薛亨為湖廣副使。
- ^ 萬曆二十一年七月,是日升四川左參政薛亨為山西按察使。
- ^ 《明神宗顯皇帝實錄卷之二百八十二》:萬曆二十三年二月乙丑,升雲南按察使陳洙為湖廣右布政使,山西按察使薛亨為河南右布政使,湖廣德安府知府楊以忠為雲南副使。
- ^ (明)李中馥《原李耳載·袁薛相知》:薛公亨者,陝西韓城人,少負異質。潞安袁公為韓城令,童試取居首。見其貧,不能娶,謀擇富室女妻之,俾得資以讀書也。廉得某氏有女,遣役招至,諭意,且曰:「吾為汝門楣計耳。」富民不可。袁公力說,觸怒,幾欲撲之,則寧受撲。袁公曰:「愚至此哉!」乃傳學中四齋長,持官帖,具幣四,送其家,始納之。即於是月涓吉,婚焉。復招其父相慰曰:「薛生真汝佳壻,異日大貴,汝方知也。」未幾,袁公以憂歸。薛公鄉試掄元。袁公服除,仍補任韓城,師生誼甚密。一日,左右告云:「今日薛解元娶親。」袁公曰:「必是妾耳。」對曰:「乃正室也。」袁公驚問前所主娶者安在,曰:「歿已年餘矣。」袁公深慨惜。又問:「今娶誰氏?」曰:「前室之妹也。」袁公拍案曰:「村翁村翁,前一女不許,今何二女女焉?」後薛公成進士,任山西提學。時袁公已棄世,薛公至潞,親祭袁公,且厚贈其家焉。
- ^ 龔延明主編.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寧波: 寧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隆慶五年辛未科登科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