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亨
薛亨(1538年—?),字道行,號通衢、質亭,陝西西安府韓城縣人,匠籍,明朝政治人物。
薛亨 | |
---|---|
大明河南右布政使 | |
籍貫 | 陝西西安府韓城縣 |
字號 | 字道行,號質亭 |
出生 | 嘉靖戊戌二月二十一日 |
逝世 | 卒年不詳 |
配偶 | 娶卫氏,継娶卫氏 |
出身 | |
|
生平
编辑嘉靖四十年(1561年)辛酉科陝西鄉試第一名舉人,隆慶五年(1571年)登辛未科二甲第五十名進士[1][2]。吏部觀政,授戶部主事,督餉寧武,徙內庫。萬曆三年(1575年)改兵部武選司主事,以父喪歸。服闋,七年复除車駕司主事,萬曆八年奉使犒邊,半道遷刑部員外郎,四月尋擢山西提學僉事[3]。以母喪歸,服除,十二年四月復山西提学故官[4]。十四年遷山東參議,督泰山香稅。無何,十五年四月遷湖廣按察副使[5],十八年晉四川參政,三年考最,二十一年七月遷山西按察使[6],治兵昌平,尋徙冀南汾州。二十三年升河南右布政使[7]。二十四年八月,山西巡撫魏允貞追論貪肆監司薛亨多贓,革職閑住。
佚事
编辑記述了韓城知縣袁某與薛亨的師生之誼[8]。
家族
编辑参考文献
编辑-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明神宗显皇帝实录卷之九十八》:万历八年四月,升刑部员外薛亨为山西佥事提调学政,调河南副使梅友松于山西。
- ^ 《明神宗显皇帝实录卷之一百四十八》:万历十二年四月,以原任山西佥事薛亨为本省提学佥事。
- ^ 《明神宗显皇帝实录卷之一百八十五》:万历十五年四月,升山东右参议薛亨为湖广副使。
- ^ 万历二十一年七月,是日升四川左参政薛亨为山西按察使。
- ^ 《明神宗显皇帝实录卷之二百八十二》:万历二十三年二月乙丑,升云南按察使陈洙为湖广右布政使,山西按察使薛亨为河南右布政使,湖广德安府知府杨以忠为云南副使。
- ^ (明)李中馥《原李耳载·袁薛相知》:薛公亨者,陕西韩城人,少负异质。潞安袁公为韩城令,童试取居首。见其贫,不能娶,谋择富室女妻之,俾得资以读书也。廉得某氏有女,遣役招至,谕意,且曰:「吾为汝门楣计耳。」富民不可。袁公力说,触怒,几欲扑之,则宁受扑。袁公曰:「愚至此哉!」乃传学中四斋长,持官帖,具币四,送其家,始纳之。即于是月涓吉,婚焉。复招其父相慰曰:「薛生真汝佳壻,异日大贵,汝方知也。」未几,袁公以忧归。薛公乡试抡元。袁公服除,仍补任韩城,师生谊甚密。一日,左右告云:「今日薛解元娶亲。」袁公曰:「必是妾耳。」对曰:「乃正室也。」袁公惊问前所主娶者安在,曰:「殁已年馀矣。」袁公深慨惜。又问:「今娶谁氏?」曰:「前室之妹也。」袁公拍案曰:「村翁村翁,前一女不许,今何二女女焉?」后薛公成进士,任山西提学。时袁公已弃世,薛公至潞,亲祭袁公,且厚赠其家焉。
-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隆慶五年辛未科登科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