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元枚(1736年—1787年)為中國清朝武官官員,本籍福建漳浦。1773年(乾隆38年)奉旨接任金彪擔任台灣鎮總兵。是台灣清治時期此期間,受台灣道制約的台灣地區最高軍事首長,亦為中部地區墾號藍張興墾戶首。值得一提的是,他的祖父藍廷珍亦擔任該官職。

後調任金門鎮總兵、蘇松鎮總兵。1784年(乾隆49年),擢升為江南提督。1786年(乾隆51年),調任福建陸路提督。旋又改任福建水師提督,並出任參贊大臣。

1787年(乾隆52年),他率兵前往台灣制止林爽文民變。不久,即卒於台灣。清廷下令贈太子太保,賜祭葬,諡襄毅[1]

前任:
金彪
台灣鎮總兵
1773年上任
繼任:
顏鳴皋

延伸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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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史稿·卷328》,出自趙爾巽清史稿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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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劉寧顏編,《重修台灣省通志》,台北市,台灣省文獻委員會,1994年。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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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清史稿.列傳一百十五》:藍元枚,字簡侯,福建漳浦人,提督廷珍孫。父日寵,官福建銅山營水師參將。元枚襲三等輕車都尉世職。乾隆三十一年,命發廣東,以外海水師參將用,補海門營參將。累遷總兵,歷台灣、金門、蘇松三鎮。四十九年,授江南提督。五十二年正月,台灣民林爽文為亂,命元枚馳驛往泉州,署福建陸路提督,駐蚶江策應。至福州,奏言:「師渡台灣,亂民潰散,慮入內山與生番勾結。」上諭令速捕治,俾盡根株。水師提督黃仕簡率兵討爽文,坐逗留奪官,以命元枚,並賜孔雀翎,授參贊,趣率兵渡鹿仔港,會總督常青進討。六月,元枚率兵次鹿仔港,與總兵普吉保師會,即夜,師分道自柴坑仔、大武隴入,殺賊甚眾。上嘉之,賜雙眼孔雀翎。  元枚所將止浙江兵二千,奏請益師,上命總督李侍堯發福建兵二千、廣東兵三千益元枚。時總兵柴大紀堅守諸羅,元枚使告大紀,期會兵攻斗六門。戰阿棟社,戰埤頭莊、大肚溪,屢殺賊。復進攻西螺,焚條圳塘、中浦厝諸地賊莊。元枚族人啟能等七十九人自賊中出,使為導。元枚奏聞,並言如察出啟能等已從賊,當立誅。上嘉其公當,賜緙絲蟒袍、上佩荷包,並諭:「啟能等既來歸,前此已否從賊,不須追詰。」諸羅被圍已兩月,大紀屢就告急,上屢趣元枚赴援,諭:「廷珍平朱一貴,七日而事定。元枚當效法其祖,毋負委任。」七月,元枚病作。八月,賊自竹子腳、大肚溪、柴坑仔三道來攻。元枚力疾出戰,病益劇,越十日,卒於軍,贈太子太保,發白金千兩治喪,賜祭葬,諡襄毅。元枚諡同廷珍,時稱小襄毅以別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