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 (汪精衛國民政府)

行政院汪精衛國民政府的最高行政機關,1940年3月30日成立。

 汪精衛國民政府政府機構
行政院
機構概要
成立時間1940年3月30日
前身機構行政院
解散時間1945年8月16日
後繼機構行政院
機構類型行政機構
機構駐地 汪精衛國民政府
南京市
機構首長院長:汪兆銘(1940年-1944年)
陳公博(1944年-1945年)
副院長:褚民誼(1940年)
周佛海(1940年-1945年)
上級機構南京國民政府

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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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0年3月30日成立時,國民政府代主席汪兆銘任行政院長,褚民誼任副院長。最初行政院下設有十四部四會,包括內政、外交、財政、軍政、海軍、教育、司法行政、工商、農礦、鐵道、交通、社會、宣傳、警政等部,以及賑務、邊疆、僑務、水利等委員會。

此後經過一系列調整,至1943年1月最高國防會議改組後,行政院下設有內政、外交、財政、教育、司法行政、實業、宣傳、銓敘、社會福利、糧食、建設等部。[1][2]

1944年汪兆銘逝世後,陳公博繼任為行政院長。

組織架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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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下設機構主要包括:[1][3]

  • 內政部
  • 外交部
  • 財政部
  • 軍政部(1942年改陸軍部,隸屬於軍事委員會)
  • 海軍部(1942年改隸軍事委員會)
  • 教育部
  • 司法行政部
  • 工商部(1941年與農礦部合併為實業部)
  • 農礦部(1941年與工商部合併為實業部)
  • 實業部(1941年由工商部、農礦部合併而成)
  • 鐵道部(1941年併入交通部合)
  • 交通部(1943年與水利委員會合併為建設部)
  • 社會部(1941年撤銷,改設社會運動指導委員會)
  • 宣傳部
  • 警政部(1941年併入內政部)
  • 銓敘部(1943年由考試院改隸行政院)
  • 社會福利部(1943年由賑務委員會與社會指導委員會合併而成)
  • 糧食部(1943年由糧食管理委員會改組而成,1944年撤銷,劃歸實業部)
  • 建設部(1943年由交通部、水利委員會合併而成)
  • 賑務委員會(1943年與社會指導委員會合併為社會福利部)
  • 邊疆委員會(1943年撤銷,併入內政部)
  • 僑務委員會(1943年撤銷,併入外交部)
  • 水利委員會(1943年與交通部合併為建設部)
  • 全國經濟委員會(1941年成立,1943年改直隸國民政府)
  • 糧食管理委員會(1940年11月成立,1943年改組為糧食部)
  • 新國民運動促進委員會(1942年成立,1945年改隸中央黨部)

除此之外,行政院還會根據具體需要而設置一些機構,其中包括接收日軍管理工廠委員會、電影檢查委員會、中央報業經理處、廣播事業建設協會、古物接收委員會、文物保管委員會、中央物資統制委員會、保甲推進委員會、接收租界委員會、撤廢各國在華治外法權委員會、敵產管理委員會、全國物資統制審議委員會、農業增產策進委員會、合作事業委員會等。[1]

主要官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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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主要官員包括:[2]

院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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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汪兆銘(1940年3月31日兼任;1944年11月10日逝世)
  • 陳公博(1944年11月12日任)

副院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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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書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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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秘書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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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任秘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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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1944年5月在職

政務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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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事廳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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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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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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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1.2 林代昭. 《中国近代政治制度史》. 重慶出版社. 1988. 
  2. ^ 2.0 2.1 劉國銘. 《中华民国国民政府军政职官人物志》. 春秋出版社. 1989. 
  3. ^ 張憲文. 附录. 《中华民国史 第4卷》. 南京大學出版社. 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