裴綸(1396年—1457年),字景宜,號泊庵。湖廣監利(今屬湖北省)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編輯

裴璉的次子。永樂十五年(1417年)湖廣鄉試名列第二,永樂十九年(1421年)中式第一甲第三名進士(探花),授翰林院編修。後來曾擔任侍講,正統十二年(1447年),與呂原等十人同選入東閣[1]。裴綸直言敢諫,深受英宗器重,英宗臨朝沒見到裴綸,便問左右:「裴生何在?」王振知道裴綸不可加害。

景泰元年(1450年)出補山東布政使,景泰四年(1453年)因事黜為民[2]。天順元年,英宗奪門之變復辟後,裴積憤成疾,不久病卒,諡號文僖。著有《野舟公集》。

參考文獻 編輯

  1. ^ 《明英宗睿皇帝實錄卷之一百五十》:正統十二年二月甲寅 上御奉天門早朝退諭禮部尚書胡濙等曰朝廷人材須要作養方獲實用。今命翰林院侍講等官杜寧、裴綸、劉儼、□輅、江淵、陳文、楊鼎、呂原、劉俊、王玉每日俱在東閣進學作文,仍令學士曹鼐、陳循、馬愉、嚴督考試,務期成效。凡會講時,輪流經筵侍班治事。
  2. ^ 《明英宗睿皇帝實錄·卷之二百二十七》廢帝郕戾王附錄第四十五 景泰四年三月己卯 山東右布政使裴綸,初以私憾奏黜歷城知縣熊觀。觀發其監鄉試有私,數受贓補知印吏員,脫有罪囚,且縱其子索賂於諸縣,都察院屢行巡按御史覆之有驗。至是黜綸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