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地鐵3號線使用問題電纜事件
西安地鐵3號線使用問題電纜事件是指一名自稱為陝西奧凱電纜公司員工的網友在網絡論壇發文舉報,稱西安地鐵3號線全線所用電纜為不合格產品的事件,事件經有關部門調查後,西安地鐵公司宣佈在短時間內對3號線所用的不合格電纜進行更換,並對涉案人員進行了處理。由於事件涉及更深層的官商勾結等腐敗問題[1][2],因而引發民眾的熱議[3]。2017年6月8日,國務院發佈消息稱,經聯合調查組認定,該事件是一起嚴重的企業製售偽劣產品違法案件,是有關單位和人員內外勾結、採購和使用偽劣產品的違法案件,也是相關地方政府職能部門疏於監管、履職不力,部分黨員領導幹部違反廉潔紀律、失職瀆職的違法違紀案件[4]。
此前3號線曾遭遇過重大塌方事故,也陷入過未批先建的質疑。而該事件發生後,也面臨了信任危機[5]。
背景
編輯2013年3月,西安地鐵公司通過公開招標,確定陝西省招標有限責任公司為地鐵3號線一期工程安裝裝修項目招標代理公司。2014年8月,西安地鐵委託陝西省招標有限責任公司對西安地鐵3號線一期工程車站設備安裝及工程進行招標。2015年4月,西安地鐵3號線工程監理單位陝西兵器監理部、鐵一院監理部組織業主代表及9個標段施工單位的相關負責人召開了乙供關鍵材料審查會議,會議宣佈江蘇凱達電纜公司、中國西電、遠東電纜有限公司、山東華凌電纜有限公司、愛譜華頓電子科技集團有限公司、杭州電纜股份有限公司、陝西奧凱電纜公司等7家公司為招標單位。最終,陝西奧凱電纜競得西安地鐵3號線一期工程車站設備安裝及工程的招標權。而西安地鐵3號線電纜項目也是公司所簽約的第一份訂單。之後有網絡爆料稱,奧凱電纜之所以能夠拿到西安地鐵3號線整條線路的電纜供應權,是因為公司選用劣質材料來降低成本[5][6]。
事件經過
編輯員工舉報
編輯2017年3月,一名自稱為奧凱電纜公司員工的網友在網絡論壇發文《西安地鐵你們還敢坐嗎》,稱西安地鐵3號線所用電纜供應商奧凱電纜公司為「一家不符合國家標準的小作坊」,電纜全部為偷工減料,以次充好,各項生產指標都不符合地鐵施工標準,且電纜的橫截面積小於標稱面積會造成電纜電線的發熱過大,不僅會損耗大量動力,還可能發生火災。而該公司及負責人還存在違法進行招投標的行為[7]。這一帖文發出後雖然已被刪除,但後來又被人發在其他網絡論壇上[8]。
調查
編輯3月15日,涉事電纜的生產商奧凱電纜公司在網上發佈消息稱該網帖為造謠,公司方面已經報警。該公司在聲明中稱,公司擁有電纜產品生產許可證、3C認證等經營資質,產品質量完全符合相關標準。公司在西安地鐵建設招投標過程中無任何違法情況,提供的電纜經過質監局多次抽查均為合格產品,其擁有的「五勝」商標曾被陝西省工商局認定為「陝西省著名商標」[7][9]。但經記者調查,奧凱電纜公司曾在2015年11月9日、2016年1月25日及2016年2月22日被西安市質監局以「生產銷售不符合國家標準的電力電纜,銷售偽造產品質量證明的電力電纜,以及銷售不符合國家標準的電力電纜」的理由處以行政處罰[7]。有爆料人稱,在西安地鐵3號線施工電纜安裝期間,西安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多次對3號線電纜進行抽檢,抽檢結果均為不合格產品。但是王志偉利用人脈關係多次給質監局行賄,將抽檢結果修改為合格產品[6]。
西安市人民政府方面在經過初步調查後,於3月16日在西安市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官方微博(@西安發佈)發佈報告稱,涉事電纜為3號線低壓配電電纜,並不涉及列車牽引供電系統。回應中還表示,已責成市監察局、質監局、安監局、公安局組成聯合調查組立即開始調查核查複測檢驗,抽樣送國家指定權威機構檢測,檢測結果將第一時間向社會公佈。一旦有違法違紀和利益輸送問題將堅決依法處置。地鐵方面也在同一天在官方微博發佈公告稱已成立調查組開展調查核實工作[7][10]。
3月17日,西安市人民政府召開新聞發佈會,中共西安市委常委、西安市常務副市長呂健在會上稱「目前乘坐西安地鐵是安全的,請廣大市民放心」。而西安市地鐵公司總經理宋揚則表示奧凱電纜公司是通過正常招標,在2015年4月經過嚴格審查被選定為乙方關鍵材料供應商的。而且地鐵方面已經在當日凌晨於石家街、香湖灣、保稅區3個車站截取5份電纜樣品送交國家權威機構檢測[11]。3月20日,初步檢驗結果出爐:經過國家電線電纜監督檢驗中心檢測,5份樣品全部不合格。西安市方面表示,雖然不合格電纜不影響行車安全,但地鐵將在最短時間內對不合格電纜進行更換。在當晚的新聞發佈會上,呂健就該事件向西安市民道歉,並願為此承擔責任[12]。
處理與處分
編輯3月20日,在西安市人民政府召開的新聞發佈會上,中共西安市委常委、市紀委書記楊鑫表示,奧凱電纜公司的8名相關人員已經被警方控制,生產場所與帳目也都已經被封存[12]。據西安廣播電視台新聞綜合頻道在3月21日晚播出的《西安新聞》,奧凱電纜公司法人代表王志偉對公司以次充好、供應不合格電纜的行為,向西安市民悔罪、道歉[13][14]。
3月22日,西安地鐵表示對3號線問題電纜,在確保運營安全平穩前提下,在100天內對進行百分之百徹底更換[15][16]。
3月23日,陝西省工商局對奧凱電纜公司曾被認定為「陝西省著名商標」一事做出處理,對在該著名商標認定中審核、把關不嚴的相關工作人員進行追責,對陝西省工商局商標處處長崔亮給予誡勉談話、副處長張靜臻及具體經辦人員吳原茹給予行政警告處分,並將具體經辦人吳原茹調離著名商標審查崗位;並根據《陝西省著名商標認定與管理暫行規定》有關規定,撤銷陝西奧凱電纜有限公司「五勝」商標的「陝西省著名商標」稱號[17]。然而根據陝西省出台的著名商標認定規定,申請陝西省著名商標時,應經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註冊三年以上,且必須是連續使用三年以上。而「五勝」商標在2013年9月份申請註冊,2015年2月16日才完成了商標註冊申請,顯然不符合申請條件[18]。
3月28日,中共中央紀委、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部網站發佈消息:西安市地鐵辦原副主任唐宏波、西安市地鐵建設指揮部辦公室企劃處副處長兼工程一處副處長王軍琪等12人因涉嫌違紀,正在接受西安市紀委的組織審查[19]。4月6日,又有2名西安地鐵相關人員涉嫌違紀被組織調查[20]。
4月13日,西安紀檢監察微信公眾號發佈消息,稱西安市紀委常委會已於近日決定將西安市質監局稽查總隊總隊長黎軍等6人移交司法機關調查處理,檢察機關已對這6人以涉嫌玩忽職守罪立案偵查,且已採取強制措施[21][22]。4月18日,再有4名與該事件有關人員涉嫌違紀被組織調查[23]。
4月24日,西安市紀委常委會決定,11名與該事件有關人員存在嚴重違紀行為被開除黨籍,其中有5人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調查處理。另外,經西安市監察局決定,將西安市地下鐵道有限責任公司運營分公司副總經理楊少選(民革黨員)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調查處理;經西安市紀委常委會決定,西安市質監局稽查總隊隊員段華鋒(中共黨員)因嚴重違紀,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並經西安市監察局決定,給予行政記大過處分[24]。
5月22日,原中共西安市委書記魏民洲被查。據《新京報》報道,他的被查有可能與該事件有關,但官方未披露任何消息[25]。
6月8日,國務院發佈消息稱,經聯合調查組認定,該事件是一起嚴重的企業製售偽劣產品違法案件,是有關單位和人員內外勾結、採購和使用偽劣產品的違法案件,也是相關地方政府職能部門疏於監管、履職不力,部分黨員領導幹部違反廉潔紀律、失職瀆職的違法違紀案件。國務院已決定,責成陝西省人民政府向國務院作出深刻書面檢查,並依法對涉案違法生產企業8名犯罪嫌疑人執行逮捕,依法依紀問責處理相關地方職能部門122名責任人,包括廳級16人、處級58人,同時對央企駐陝單位19名涉案人員立案偵查。此外,陝西省人民政府也對涉案違法生產企業所獲得的全部認證證書、著名商標認定、營業執照和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全部註銷[4]。
據澎湃新聞報道,截至2018年3月,已有兩名涉及該案的官員被判刑。其中,西安市產品質量監督檢驗院電器產品檢測中心原主任馮瑞祥,因收受陝西奧凱電纜有限公司等公司負責人購物卡、現金37488元人民幣,被判拘役6個月,並處罰金10萬元;西安市地下鐵道有限責任公司機電設備處原副處長杜某某,因收受長江高科電纜代理銷售人員王某感謝費40萬元,被判處有期徒刑2年,並處罰金20萬元。然而在杜某某案中,涉事的線路為2號線,而非3號線[26]。
2018年7月15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就該案對外公佈了多條處罰決定,被處罰的對象包括西安鐵一院工程諮詢監理有限責任公司、陝西兵器建設監理諮詢有限公司以及與此事相關的5名責任人[27]。8月22日,在住建部對擔任三號線項目經理的兩名責任人黃福壽、沈建湘作出吊銷一級註冊建造師執業證書,5年內不予註冊的處罰[28]。
2019年3月29日,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公開一審宣判被告單位陝西奧凱電纜有限公司及王志偉等8名被告人犯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單位行賄罪,行賄罪一案。被告單位陝西奧凱電纜有限公司犯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單位行賄罪,數罪併罰,決定執行罰金人民幣3050萬元;被告人王志偉犯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單位行賄罪,行賄罪,數罪併罰,決定執行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罰金人民幣2150萬元;其餘7名被告人犯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單位行賄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七年至十二年又三個月不等的刑期,並處罰金[29][30]。該案於2020年5月15日入選2019年度陝西法院十大審判執行案件[31]。
各方反應
編輯黨政機關
編輯事發後的3月17日,中共西安市委召開常委擴大會議,會議提及了研究地鐵三號線相關工作。中共陝西省委常委、西安市委書記王永康表示,市聯合調查組要儘快查清問題,嚴查徹查,一查到底,並將調查結果及時公佈[32]。3月22日,西安市人民政府召開全市安全生產擴大會議,西安市市長上官吉慶表示要深刻汲取地鐵3號線問題電纜事件教訓,「進一步增強安全生產的責任感和自覺性,堅持依法治安,深入排查隱患,強化風險防控,確保城市安全穩定、人民安居樂業[33]」。
中國國家質檢總局於3月23日向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質量技術監督局下發標註為「特急」的通知,要求徹底排查奧凱電纜公司產品質量問題,全面檢查已獲證電線電纜生產企業,並嚴厲查處無證生產和違法生產行為[9]。
3月26日下午,中共陝西省委召開專題會議,研究西安地鐵3號線使用不合格電纜問題。中共陝西省委書記婁勤儉表示,要站在人民群眾的立場,依法嚴查、一查到底,嚴厲打擊各類違法犯罪行為,切實維護好公共安全和群眾利益[15]。
3月29日,中共西安市委再次召開常委擴大會議,繼續研究地鐵三號線有關問題。王永康表示,對地鐵3號線反映出的使用不合格電纜的問題,要「旗幟鮮明、直面問題、不迴避矛盾,全面調查、嚴查徹查」,對其中各類違法犯罪行為都要一查到底[34]。
其他軌道運營商
編輯事發後,一些城市的地鐵也開始對是否使用奧凱電纜的情況進行徹查。
根據成都地鐵方面調查,成都地鐵3號線一期工程以及在建中的4號線二期工程、7號線部分標段亦有採用奧凱電纜公司的低壓供電電纜,而1號線三期工程與有軌電車蓉2號線預計採用該公司的電纜,均為承包單位通過招標方式採購。鑑於奧凱電纜公司已確認存在問題,成都方面也將展開調查。[35]
而合肥地鐵1號線也因使用奧凱電纜公司的產品而表示將會對所用電纜進行檢測。[36]3月27日下午,合肥軌道交通公司發出情況通報,表示取樣檢測結果均為合格。但供電系統總承包單位中鐵電氣化局基於該局針對奧凱產品的處理方案,主動承諾會對該線路所使用的奧凱電纜全部予以無償更換。[37]而上海地鐵運營方上海申通地鐵集團發佈聲明稱,公司對2012年起5年內已建線路與在建線路、各總包單位、各運維單位進行全面排查,未發現使用奧凱電纜公司的電纜[38]。另外,重慶、青島等地軌道交通部門均表示所有運營中、建設中線路均未採購、使用奧凱電纜生產的電纜[39]。
由於奧凱電纜公司還曾中標部分中華人民共和國高速鐵路項目,中國鐵路總公司表示有關鐵路建設企業中國中鐵、中國電建在寶蘭、西成、渝黔、蘭渝等鐵路項目中所有奧凱公司提供的電纜實施更換[40],中國鐵建也承諾不再與奧凱電纜簽訂合同[39]。另有媒體質疑奧凱電纜公司成立僅有5年、生產不足3年,卻能在多地中標多條鐵路項目,且其中多個項目的招標方均為中國中鐵股份有限公司。中鐵方面對此回應稱這是由於統一採購時奧凱電纜公司往往能提供低價貨源。[41]
相關評論
編輯- 中共黨報《人民日報》發表評論員文章稱:「如果不對其中的貓膩進行徹查,不管住可能存在的權錢交易,不堵住令人生疑的尋租漏洞,那麼就算補救了一條地鐵線的安全,也難以真正築牢安全的堤壩。」文章還表示,「城市公共安全是群眾安居樂業的基本保障,也是政府部門應該提供的基本公共產品。追究責任比公開道歉更為重要,制度建設也遠比危機公關更為根本,唯有針對安全隱患追查到底、問責到底,並以制度建設堵住漏洞,才能真正確保安全[42]。」
- 中國官方通訊社新華社評論稱,「在徹查問題企業和涉事人員的同時,更需要舉一反三,切實發揮黨內監督、群眾監督、社會監督、輿論監督的作用,形成監督合力,為民生工程築起一道道『防火牆』。」[43]
- 《南方都市報》發表社論稱「當真相乍現的那一刻,關鍵人物一定不在奧凱,而在工程項目內部,在政府內部[44]。」
- 光明網發表評論員文章稱「從根本上解決信息封閉、管理陳舊、權力集中、監督失靈等問題,這恐怕是奧凱事件所應該有的警醒和覺悟[45]。」
- 《新京報》評論稱,「這場關於問題電纜的追問,不應該止於道歉,甚至也不應該止於單純處罰一家違規企業。沒搞清楚奧凱公司『背後的力量』,追問就不該停止[46]。」
- 財新網評論稱,「西安地鐵的類似事件,卻一次次衝破了整道工程建設的監管防線,這恰恰才是最值得反思的[47]。」
- 中國網發表評論員文章稱「有關方面既要更換『問題電纜』,更要深入推進反腐敗鬥爭,大力清除工程建設領域的腐敗潛規則,還工程建設領域一片清淨之地,為工程質量提供根本保證[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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