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澳州總督
此條目過於依賴第一手來源。 |
西澳州總督(英語:Governor of Western Australia)是澳洲君主查理斯三世在西澳州的全權代表。此職位並無實權。總督按慣例是由國王在諮詢西澳州長後所欽命的。[1]
西澳總督 | |
---|---|
總督 | |
尊稱 | 閣下 |
官邸 | 總督府 (珀斯) |
任期 | 由英王陛下酌情決定 |
設立 | 1832年2月6日 |
首任 | 占士·士他令 |
此職前身為天鵝河殖民地副總督,並於1831年時改為現稱,當時角色為英國君主和英國政府於西澳州的全權代表。但經歷澳洲聯邦成立、接受西敏法令和《1986年澳洲法令》獲通過,職權逐漸改變為現狀。即西澳州總督不再與英國政府有任何關係,權力也不在日常情況下擅自行使。
參考資料
編輯- ^ The Royal Household. The Queen and the Commonwealth > Queen and Australia > The Queen's role in Australia. Queen's Printer. [19 August 201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5-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