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腦能力(英語:Computer literacy)指一個人對於電腦運作方式的概念和使用電腦的純熟度,並非僅指個人電腦(PC)而包括廣義的數碼控制機器。電腦能力高的人對於數碼化機器的運作邏輯有一種靈感性掌握,很容易學會新的軟件或介面,了解新的硬件功能。

電腦化的美國軍隊,電腦化的領域日漸增多,電腦能力在很多職業領域都成為通用優勢。

這個術語源於1972年阿特·魯赫曼(Art Luehrmann)發表的一篇會議論文「Should the computer teach the student, or vice-versa?」,該文介紹並定義了「computing literacy」。其後,人們開始使用「computer literacy」而不是「computing literacy」。直到1981年,他幫助建立的出版公司正式命名為「Computer Literacy Press」。30年後的2002年,他再次發表文章「Should the computer teach the student... — 30 years later」,感慨世界的教育系統在電腦能力教育方面沒有取得多大進展。

電腦能力(computer literacy)定義為使用電腦和應用軟件的技能,要具備這種技能就需要學習基本的電腦知識,理解電腦的硬件軟件和它們的使用方法。電腦能力涵蓋的內容隨着電腦的發展而變化,也各持己見。例如,美國有些高校要求的最低技能包括檔案管理(File Manipulation)以及字處理(word processing)、Excel、PPT (PowerPoint)等軟件的使用技能。[1]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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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Computerized Manufacturing Automation: Employment, Education and the Workplace, Washington, US Congress of Technology Assessment, OTA CIT-235 April 1984, page 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