賈之鳳
生平
編輯萬曆十九年(1591年)辛卯科山西鄉試舉人,二十六年(1598年)登戊戌科進士[1],刑部觀政,授真定府推官,父勤疾,棄官,晝夜馳七百里歸相見永訣,人以為孝感。遷工部主事,三十七年調補禮部主事,三十八年升儀制司主事,教習駙馬冉興讓[2],歷禮部儀制司員外郎、精膳司郎中,提調庚戌會場,病掌故缺,略著《膳司志要》。四十三年擢河南潁川副使,舉卓異第一,四十六年九月升天津道參政[3][4],再舉卓異,天啓元年(1621年)閏二月加升山東按察使,照舊管事[5],監薊永密軍,尋改河南按察使,九月又改陝西按察使,肅州監軍[6],天啓四年卒於官[7]。
註釋
編輯- ^ 《萬曆二十六年戊戌科進士履歷》:賈之鳳,鳴寰,易一房,口口二月十二日生。陽城人,辛卯二十一名,會二百九十九名,三甲十七名。刑部政,授真定府推官,口口口部主事,己酉補禮部主事,庚戌升儀制司主事,壬子升員外,癸丑升精膳司郎中,乙卯升潁州口口口升天津道山東參政,辛酉加升按察使,本年改昌平道,改薊遼總督監軍,壬戌調口口口察使,甲子卒。曾祖志儒。祖鍰,壽官。父,訓導。
- ^ 萬曆四十年九月,命錦衣衛官訪尋駙馬冉興讓,伴回請旨,仍禠興讓父官職,奪教習主事賈之鳳俸一年。興讓以被掌家宮人梁盈女、內官彭進朝等毆辱具奏, 上命中官盧受問狀,進朝等群詬之於東安門內,之鳳以聞公主,三奏皆不得達, 上怒系其家人。 中宮傳旨詰責禮臣及科臣,請 上召問公主,正群小之罪,不報。興讓乃掛冠長安左門去。
- ^ 萬曆四十六年九月,升河南副使賈之鳳為天津兵備道參政。
- ^ 泰昌元年十月,天津兵備賈之鳳言時事多艱,津海疲累,乞撤銀魚廠太監徐貴。御史盧謙亦以為言。得旨:銀魚系 太廟進鮮品物,著照舊采進,不得瀆奏。
- ^ 天啟元年閏二月,加升天津道右參政賈之鳳為山東按察使照舊管事。
- ^ 天啟二年九月,調河南按察使賈之鳳為陝西按察使,肅州監軍。
- ^ 《陽城縣志》
參考資料
編輯- 《山西通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