賈之鳳
生平
編輯萬曆十九年(1591年)山西鄉試舉人,二十六年(1598年)登戊戌科進士,授真定府推官,父勤疾,棄官,晝夜馳七百里歸相見永訣,人以為孝感。遷工部主事,教習駙馬冉興讓[1],歷禮部儀制司員外郎、禮部郎中,提調庚戌會場,病掌故缺,略著《膳司志要》。擢河南潁川副使,舉卓異第一,參政天津[2][3],再舉卓異,加升山東按察使[4],監薊永密軍,尋改河南按察使,又改陝西按察使,肅州監軍[5],卒於官[6]。
註釋
編輯- ^ 萬曆四十年九月,命錦衣衛官訪尋駙馬冉興讓,伴回請旨,仍禠興讓父官職,奪教習主事賈之鳳俸一年。興讓以被掌家宮人梁盈女、內官彭進朝等毆辱具奏, 上命中官盧受問狀,進朝等群詬之於東安門內,之鳳以聞公主,三奏皆不得達, 上怒系其家人。 中宮傳旨詰責禮臣及科臣,請 上召問公主,正群小之罪,不報。興讓乃掛冠長安左門去。
- ^ 萬曆四十六年九月,升河南副使賈之鳳為天津兵備道參政。
- ^ 泰昌元年十月,天津兵備賈之鳳言時事多艱,津海疲累,乞撤銀魚廠太監徐貴。御史盧謙亦以為言。得旨:銀魚系 太廟進鮮品物,著照舊采進,不得瀆奏。
- ^ 天啟元年閏二月,加升天津道右參政賈之鳳為山東按察使照舊管事。
- ^ 天啟二年九月,調河南按察使賈之鳳為陝西按察使,肅州監軍。
- ^ 《陽城縣志》
參考資料
編輯- 《山西通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