賓夕法尼亞州律師公會

賓夕法尼亞州律師公會(Pennsylvania Bar Association (PBA))為美國賓夕法尼亞州屬於律師及法律學生的之自願性律師公會。公會提供會員福利,包括出版物、執業支持、律師資訊網絡提供,以及法學持續教育[1]

賓夕法尼亞州律師公會
Pennsylvania Bar Association
成立時間1895年7月1日
類型自願性律師公會
總部費城 (1895年-1933年)
哈里斯堡 (1933年-目前)
地址
  • 美國
會員
賓夕法尼亞州執照律師
會長
查爾斯·埃波利托III
準會長
安妮·約翰
副會長
戴夫·施瓦格
網站http://www.pabar.org/

會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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賓夕法尼亞州律師公會的會員資格對任何信譽良好、並且擁有賓夕法尼亞州律師執業證照的律師開放入會。準會員資格即是對在其他州獲得律師執業證照,但在賓夕法尼亞州沒有律師執業證照的律師開放入會。[2]公會對於現為法律學院的學生提供免會費的法律學生會員資格。[3]

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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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會有幾位執行官,包括會長、準會長(president-elect)及副會長。

賓州公會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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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賓夕法尼亞州公會基金會"是賓夕法尼亞州律師公會的501(c)條款慈善組織;成立於1984年,目的是協助公會參與公共服務。基金會之董事會是由23名有表決權的會員管理,而其財政支持來自自願捐款。

青年律師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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賓夕法尼亞州律師公會的青年律師部門會員的條件是年齡在40歲以下、或從事法律工作不到五年的會員。對於符合年齡及執業時間標準的會員免會費。[4]

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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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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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Pennsylvania Bar Association. Your 2011–2012 Guide To Pennsylvania Bar Association Benefits & Services (PDF). [14 May 2012]. (原始內容 (PDF)存檔於2012-05-10). 
  2. ^ Pennsylvania Bar Foundation. Membership. [15 May 201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2-05-20). 
  3. ^ Pennsylvania Bar Foundation. PBA Law Student Membership. [15 May 201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3-11). 
  4. ^ Pennsylvania Bar Association. What Is The Young Lawyers Division. [15 May 201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3-03). 

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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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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