跑道 (航空)
此條目需要補充更多來源。 (2014年8月23日) |
跑道是供航空器起飛及着陸的長方形場地[1],地面以瀝青、混凝土、草皮、泥或者碎石鋪設。 航空母艦上的起降甲板也是供予艦載機起飛及著降陸的跑道,配置飛機彈射器及阻攔索。
方向
編輯大型機場通常有多條跑道。這些跑道會根據它們的磁方位角而被命名,其方位角同時指明了該跑道的使用方向,即使用跑道時航空器的運動方向。命名的原則是取跑道磁方位角的前兩位數,所以可能有不同方向但是同名的跑道(比如方位角分別為171度和174度的兩條跑道,他們都叫做17號跑道)[2]。因此,以「36跑道」指方位角為360度(向北)的跑道;以「09跑道」指方位角為94度(向東)的跑道;以「17跑道」指168度的跑道。由於跑道可能雙向使用,因使用方向變化,跑道對應的方位角也發生變化,所以一般跑道會有兩個數字名稱。上述方位角變化為180度,所以只要將其中一個跑道的數字名稱上加或減18,就能得到跑道另一方向的名稱,例如「12跑道」相反方向便是「30跑道」。
如果機場有超過一條方向相同的跑道,它們便會在數字之後加以「L」、「C」、「R」來區別,分別代表左(Left)、中(Center)和右(Right)。例如 「15L」,「15C」,「15R」指三條互相平行,方位角均為150度的跑道。在英語對話時會叫作 "Runway One Five Left","Runway One Five Center","Runway One Five Right"。亦有機場採取相鄰數字對多條平行跑道編號,例如上海浦東機場(PVG)16L、16R、17L、17R四條跑道(為167度)。若為水上飛機專用之水上跑道,會在數字之後加「W」表示為水上跑道。例如美國夏威夷丹尼爾·井上國際機場(HNL)有8W/26W和4W/22W的水上跑道供水上飛機降落。
定翼航空器和直升機在起飛及着陸時通常都需要逆風進行,這是為了在保證有足夠升力的前提下儘量降低航空器的地速,即相對地面的運動速度,以便減少在跑道上的滑行距離。所以根據當地的常年氣象條件,有些機場會建有多條不平行跑道,以便在不同季節的不同風向下都可以使用,如東京國際機場(HND);對於只有一條跑道或多條平行跑道的機場,其跑道方向通常與當地盛行風的方向一致,如高雄小港機場(KHH)。
長度
編輯跑道長度一定程度上決定着可起降飛機的大小和類型,當然跑道道面的強度(通常用PCN值來表示)、跑道寬度和機場海拔高度對此也有影響。為了保險,起飛距離會比基本要求多15%,而着陸距離則多2/3。
各機場在不受地形限制的問題下跑道設計的長度由其所需起降的機種而定,一般螺旋槳飛機跑道長度至少1公里以上,噴射機至少1.5公里以上,廣體飛機就需要2公里以上,巨型飛機如波音747就需要3到3.8公里(取決於不同型號),空巴A380則需要3公里。
標識
編輯跑道上有各式的標誌和記號,通常包括跑道名稱、跑道中心線、跑道入口、着陸點、接地區、跑道邊界線等。國際民航組織規定,跑道的標誌必須是白色的,而對於淺顏色跑道可通過加黑邊的方式來改善顯示效果。部分常降雪地區的機場跑道,會使用橙色標誌,以便與雪有所區別(如日本仙台機場(SDJ)、函館機場(HKD)、新千歲機場(CTS)01LR/19RL跑道)。跑道標線示意圖如下:
- 防吹坪(英語:Blast pads,又名跑道噴流防護墊)
亦即跑道緩衝區(Overrun areas)或停止道(Stopways),設置在跑道的一端或兩端,其用途為避免起飛時大型噴氣式飛機引擎噴射的氣流損壞跑道。另外該區域可作為緊急減速區使用,以免臨時中斷起飛或着陸失敗情況下的飛機衝出跑道。防吹坪以黃色折線箭頭標識指向跑道頭,其強度低於跑道強度,因此除緊急情況外不得在防吹坪上滑行、起飛或降落。
- 跑道入口內移(英語:Displaced thresholds)
位移跑道頭可以用於滑行和起飛滑跑,但由於障礙物、噪音限制或跑道強度等原因並不適合着陸。其上標有白色油漆內移箭頭,指向跑道適合着陸的部分。
- 跑道
- 跑道入口(Threshold):由橫向線條和中心線兩側的狹長標線構成,標線條數與跑道寬度有關[3]。
- 跑道中心線:跑道中心白色間隔線,通常每段長30米,間隔20米。
- 目標點標誌(Aiming point):通稱「大白塊」,是位於中心線兩側的粗條線,長30-60米,寬4-10米。
- 接地段標誌(Touchdown zone):接地段標誌每側條帶的數量與此段開始的可用着陸距離有關。
燈光
編輯第一套跑道燈光系統於1930年在克里夫蘭市立機場(現稱克里夫蘭霍普金斯國際機場)開始使用。
現在,比較有規模的機場都會在跑道裝設燈光系統,以讓飛機在夜間昇降。在空中觀看,跑道燈光系統標示了跑道的輪廓。一條擁有燈光系統的跑道會包括以下數個(部分或全部)部分:[4]
- 跑道末端指示燈(Runway End Identification Light,簡稱REIL):一對安裝在跑道末端(左右各一)的燈光系統。燈泡可以是單向(面向進場航機)或全方向的閃燈。運作時,左右兩個燈泡會同步閃爍。
- 跑道末端燈(Runway End Light):一列安裝在跑道末端的燈光。在普通的跑道上,左右會各有四枚燈泡。在精確進場跑道上,則需安裝至整條跑道的寬度。從進場的航機上看到的燈光是綠色,而在跑道上看到的燈光則為紅色。
- 跑道邊緣燈(Runway Edge Light):安裝在跑道兩側的白色燈光。在精確進場跑道上,最後2,000呎(609.6米)的跑道燈光按規定須轉為黃色。滑行道邊緣燈則為藍色,以作識別。
- 跑道中線燈系統(Runway Centerline Light System,簡稱RCLS):以50呎(15.24米)的間隔安裝在跑道中線內(燈泡不能露出地面)的燈光系統。燈光主要為白色,但最後1,000至3,000呎(304.8至914.4米)需轉為紅白相間,而在最後1,000呎(304.8米)則需轉為紅色。
- 着地區域燈(Touch Down Zone Light,簡稱TDZL):安裝在跑道中線兩邊的白色指示燈,左右兩邊每列三個燈泡,以標示着地區域。着地區域燈需安裝在跑道的首3,000呎(914.4米)區域或至跑道正中央(以較少者為準)。
另外,美國正在試行一種新的指示燈系統──跑道狀態燈(Runway Status Light)。至於部分無人操作的飛機場,則使用由機師控制的照明系統。機師可以在晚上或能見度低的情況下,遙控打開地面照明。
2000年10月31日在台灣發生的新加坡航空006號班機空難,其中一項原因就是跑道和滑行道燈號疑似造成機師混淆,以至於機師誤入整修中的滑行道而撞上閒置的工程機具導致全機爆炸燒燬。
控制
編輯跑道燈光是由機場的指揮塔台、飛行服務站或者其他指定單位來控制的。無塔台機場等一些其他的機場,則裝備有供飛行員控制的燈光系統,在沒有其他單位控制燈光的情況下,飛行員可以自行調控。[5]
參考文獻
編輯- ^ 民用機場勘測規範(初稿) - 中國民用航空局 互聯網檔案館的存檔,存檔日期2012-05-08.
- ^ 跑道的编号 - 中国民用航空局. [2018-04-0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04-01).
- ^ Section 3. Airport Marking Aids and Sign 互聯網檔案館的存檔,存檔日期2013-07-03.
- ^ Aerodrome Design and Operations (PDF) 3. July 1999. (原始內容 (PDF)存檔於2012-07-23).
- ^ §7.18 Aircraft Radio Control of Aerodrome Lighting. TP 14371: Transport Canada Aeronautical Information Manual.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3-0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