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學校特殊學校的一種,專指在醫院內設立的學校,為長期住院而不能上學的病童提供教學服務。

醫院結合學校教學建築

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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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由於政府推行九年免費強制教育,所有適齡學童都必須上學。但對於長期患病的學生,由於他們不能入讀常規的學校,香港紅十字會於1954年成立的醫院學校為他們提供了學習機會。現時香港有18家醫院學校,並得到教育局的資助。

按教學程度可以分為:學前教育、小學及中學教育三類。另外,因應學者形式的不同,又可分為:普通科、精神科及家居教學三種不同的形式。

美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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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因應於1997年通過的《特殊學習需要法案》及2002年通過的《沒有孩子被遺忘法案》,有關教育當局亦開始積極為病童提供各種教育的渠道,包括成立醫院學校。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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輕中度智障學校 • 嚴重智障學校 • 群育學校 • 醫院學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