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崇禎十五年(1642年)壬午科順天鄉試舉人。明亡仕清,順治元年(1644年)授鹽山縣知縣,為官清廉不苟,弭盜有方。考最,行取工部主事[1],陞員外郎,出為浙江金華府知府[2],陞陝西按察司副使、兵備關南。卒年八十三。
- ^ 《畿輔通志·卷六十九》:錢廣居,字大可,太倉州舉人。順治元年知鹽山縣,廉靜不苟,弭盜有方。政最,陞工部主事。
- ^ 《南明史·卷四十八·列傳第二十四》:永曆二年,各義師散。三月二十五日,與清兵戰不利,走伏莽,顧眾盡逸去,嘆曰:「事無可為,不如死。」乃謝左右,懷印孑身至金華府署,大呼:「大明僉都御史求死至此,必輿我至爾鎮將,一言而訣。」知府錢廣居,故崇禎壬午舉人也,勸之降,維新叱曰:「足下自惟係何壬午?」廣居無以答。既見鎮將,不屈。鎮將曰:「此何時,乃聞大明二字哉?」曰:「知不可為而為之,為之而不成,如今者,可含笑入地矣!」與之食不食,日飲清水數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