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崇祯十五年(1642年)壬午科顺天乡试举人。明亡仕清,顺治元年(1644年)授盐山县知县,为官清廉不苟,弭盗有方。考最,行取工部主事[1],升员外郎,出为浙江金华府知府[2],升陕西按察司副使、兵备关南。卒年八十三。
- ^ 《畿辅通志·卷六十九》:钱广居,字大可,太仓州举人。顺治元年知盐山县,廉静不苟,弭盗有方。政最,升工部主事。
- ^ 《南明史·卷四十八·列传第二十四》:永历二年,各义师散。三月二十五日,与清兵战不利,走伏莽,顾众尽逸去,叹曰:“事无可为,不如死。”乃谢左右,怀印孑身至金华府署,大呼:“大明佥都御史求死至此,必舆我至尔镇将,一言而诀。”知府钱广居,故崇祯壬午举人也,劝之降,维新叱曰:“足下自惟系何壬午?”广居无以答。既见镇将,不屈。镇将曰:“此何时,乃闻大明二字哉?”曰:“知不可为而为之,为之而不成,如今者,可含笑入地矣!”与之食不食,日饮清水数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