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吉(?年—?年),河南衛輝府汲縣(今河南衛輝市)人,軍籍。明朝政治人物、書法家,弘治己未進士。

阮吉
大明陝西布政使司參政
籍貫河南衛輝府汲縣
出生生年不詳
逝世卒年不詳
出身
  • 弘治十二年己未科同進士出身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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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治八年(1495年)乙卯科河南鄉試舉人,弘治十二年(1499年)己未科進士。十四年四月授陝西道試監察御史,十月實授,正德初巡按陝西,回京後都御史屠滽彈劾其無所旌舉罷黜,為失職,四年(1509年)四月與御史趙時中同被下錦衣衛獄,奪俸三月,貶任直隸成安縣知縣,丁憂歸。服闋,八年二月起升陝西按察司僉事,十一年九月升本司副使,歷官至參政[1][2][3]

工書法,行書楷書皆臻其妙[4]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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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明史·卷三百零四》:瑾故急賄,凡入覲、出使官皆有厚獻。給事中周鑰勘事歸,以無金自殺。其黨張彩曰:「今天下所饋遺公者,非必皆私財,往往貸京師,而歸則以庫金償。公奈何斂怨貽患。」瑾然之。會御史歐陽雲等十餘人以故事入賂,瑾皆舉發致罪。乃遣給事、御史十四人分道盤察,有司爭厚斂以補帑。所遣人率阿瑾意,專務搏擊,劾尚書顧佐、侶鍾、韓文以下數十人。浙江鹽運使楊奇逋課死,至鬻其女孫。而給事中安奎、潘希曾,御史趙時中、阮吉、張彧、劉子厲,以無重劾下獄。
  2. ^ 清康熙《成安縣志·卷之七》
  3. ^ 《大明武宗毅皇帝實錄·卷之一百四十一》:正德十一年九月庚辰 升廣東按察使汪獲麟為雲南右布政使陝西按察司僉事阮吉為本司副使。
  4. ^ 趙祿祥主編:《中國美術家大辭典 (上卷)》,北京出版社2007年7月,第510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