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吉(?年—?年),河南卫辉府汲縣(今河南衛輝市)人,軍籍。明朝政治人物、書法家,弘治己未進士。

阮吉
大明陕西布政使司参政
籍貫河南衛輝府汲縣
出生生年不詳
逝世卒年不詳
出身
  • 弘治十二年己未科同進士出身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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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治八年(1495年)乙卯科河南鄉試舉人,弘治十二年(1499年)己未科進士。十四年四月授陕西道试监察御史,十月實授,正德初巡按陕西,回京後都御史屠滽弹劾其无所旌举罢黜,为失职,四年(1509年)四月与御史赵时中同被下锦衣卫狱,奪俸三月,贬任直隸成安縣知縣,丁忧归。服阕,八年二月起升陕西按察司佥事,十一年九月升本司副使,歷官至參政[1][2][3]

工書法,行书楷书皆臻其妙[4]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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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明史·卷三百零四》:瑾故急贿,凡入觐、出使官皆有厚献。给事中周钥勘事归,以无金自杀。其党张彩曰:“今天下所馈遗公者,非必皆私财,往往贷京师,而归则以库金偿。公奈何敛怨贻患。”瑾然之。会御史欧阳云等十馀人以故事入赂,瑾皆举发致罪。乃遣给事、御史十四人分道盘察,有司争厚敛以补帑。所遣人率阿瑾意,专务搏击,劾尚书顾佐、侣钟、韩文以下数十人。浙江盐运使杨奇逋课死,至鬻其女孙。而给事中安奎、潘希曾,御史赵时中、阮吉、张彧、刘子厉,以无重劾下狱。
  2. ^ 清康熙《成安縣志·卷之七》
  3. ^ 《大明武宗毅皇帝实录·卷之一百四十一》:正德十一年九月庚辰 升广东按察使汪获麟为云南右布政使陕西按察司佥事阮吉为本司副使。
  4. ^ 赵禄祥主编:《中国美术家大辞典 (上卷)》,北京出版社2007年7月,第51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