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之麟(1879年7月28日—1959年2月11日),字芷汀福建海澄人,中國近代政治人物、企業家。

陳之麟
陳之麟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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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之麟曾就讀於福建英華書院,光緒二十九年(1903年)中癸卯科舉人。宣統元年(1909年),當選福建諮議局副議長。後又任商辦福建鐵路總公司經理。中華民國成立後,任福建都督府財政部長。後改為福建省財政司長,兼任福建禁煙局總辦,還曾任南路觀察使等職。民國七年(1918年)當選為安福國會參議員。民國十二年(1923年)因曹錕賄選總統而離開官場。此後出任福州美豐銀行副經理。民國十九年(1930年)起多次前往南洋參與管理各種廠場,並與林康祥合資創辦了漳浦農場。民國三十八年(1949年),與好友陳嘉庚一同回到中國大陸。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歷任福州市各界人民代表會議代表、福建省文史館館館員、福建省政協委員等職。[1][2]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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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陈之麟. 福州市倉山區煙臺山管理委員會. [2016-03-1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3-31). 
  2. ^ 陳及霖 (編). 《福建陈氏人物志》. 廈門大學出版社. 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