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恪三
陳恪三(1903年—1986年)又名陳若天,中國基督教新教自立教會「地方教會」倪柝聲的同工之一。福建泉州晉江南塘人。倪柝聲認為他是南方讀《聖經》最突出的一位(北方的則是李常受)。宋尚節也敬佩他的「以愛勝敵」。
陳恪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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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 1903年11月4日 大清福建泉州晉江南塘 |
逝世 | 1986年(82—83歲) 中華人民共和國廣西壯族自治區南寧市 |
別名 | 陳若天 |
學歷 | |
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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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恪三年輕時擔任縣警察局長。1929年1月25日,宋尚節到泉州佈道,陳恪三受感接受基督信仰[1]。一說1929年3月12日晚,陳恪三在仙遊縣聽傳教士 Cole傳福音悔改重生得救。同年10月辭去縣警察局長職務,投身傳道,到福州倉山陶園十二間排基督徒聚會處跟隨陸忠信、王連俊學習事奉,又隨陸忠信去廈門鼓浪嶼事奉。1930年代,陳恪三與倪柝聲同工,經常在福建省各地傳道,在莆田、福清一帶建立地方教會。
1948年,福州地方教會大復興,倪柝聲將陳恪三立為福州教會的四位長老之一。1949年陳恪三參加第二期鼓嶺訓練,會後年底又由倪柝聲調往雲南昆明,帶領慶雲街基督徒聚會處[2]。1956年,中國各地地方教會大批領袖在肅反運動中被捕。1957年5月,全國性的同工聚會在上海召開,通過由陳恪三和黃得恩起草的文件《持定我們所承認的道》。1950年代,陳恪三作為倪柝聲反革命集團成員在雲南被捕。後來提前釋放。
1980年代,晚年的陳恪三在廣西南寧與兒女同住,同時與各地信徒保持書面交通。他受香港教會陳則信影響,指責李常受的許多教導和做法是異端,並出於邪靈[3]。他和南昌的黃得恩在大陸帶頭反李,印發《談話記錄》十四點,影響達到溫州和蕭山等地,造成教會分裂。[4] 1982年6月至1983年3月,陳恪三在上海帶領查經交通,講解賓路易師母與伊文·羅伯斯的《真假三十條》。1986年初去世,年83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