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蘭莪州旗是一面代表馬來西亞雪蘭莪州的正式旗幟,由四個紅、黃色方塊所組成,左上方繪有星、月圖案。

雪蘭莪
用途民用旗(陸)、政府旗(陸)Small vexillological symbol or pictogram in black and white showing the different uses of the flag
比例1:2
啟用日期1965年1月30日
形式分成四個方塊,左上與右下為紅色,左下與右上為黃色,左上角有白色的新月及五芒星圖案

象徵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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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旗上的黃色代表王室的顏色,紅色代表血肉是雪蘭莪的精神和力量[1],新月及五芒星代表了雪蘭莪官方宗教伊斯蘭教,白色象徵伊斯蘭教的純潔。其中五芒星代表了穆斯林義務秉持的五功[註 1],即證信禮拜齋戒天課朝覲[2]

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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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蘭莪最初的旗幟是在雪蘭莪第四位蘇丹——蘇丹阿都沙末英語Abdul Samad of Selangor在位期間(1857年至1898年間)設計及使用[2],當時正值雪蘭莪接受英國委派的參政司主政、並成為馬來聯邦一員的前後時期。

州旗上的星、月的圖案原本為黃色,至1965年才改為現行版本。

註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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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五功」為遜尼派用語。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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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馬來文)Malaysia. Jabatan Penerangan. Bendera Negeri Selangor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 Pusat Maklumat Rakyat, 2014-6-13.
  2. ^ 2.0 2.1 (馬來文)Makna Bendera Negeri Selangor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 Portal Kerajaan Negeri Selangor Darul Ehsan, 2013-12-9.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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