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子振(1253年—1348年),字海粟,自號瀛洲洲客、怪怪道人,元代攸州(今湖南攸縣)人。[1]

自幼勤奮好學,「於書無所不讀」。至元二十四年(1287年),侍御史程鉅夫奉旨到江南求賢,並向朝廷推薦了趙孟頫等二十名士,子振因而入京,授官集賢待制。至元二十九年(1292年),因寫詩贊美桑哥,不料桑哥戰敗,馮子振受牽連,被遣送回鄉。[2]元貞元年(1295年)再次入京,官復原職。大德十一年(1307年)又被免職。延祐元年(1314年)官承事郎。晚年歸鄉著述。馮子振是著名文學家,其詩、詞、曲、賦、文皆負名聲。其中又以散曲《鸚鵡曲》最負盛名。楊朝英輯《太平樂府》,將馮子振《鸚鵡曲》列為開篇第一。貫雲石評馮曲「豪辣灝爛,不斷古今,心事天與」。亦工書法,以行草見長。[3]至正八年(1348年)卒,諡文簡。著有《居庸賦》、《十八公賦》、《華清古樂府》、《海粟詩集》等。

註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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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馮子振的籍貫有五種說法,有攸州說、東海說、寧鄉說、湘鄉說、雙峰說。其中攸州之說源於《元史》卷一百九十,而流傳最廣,幾成定論。今人則考證為湘鄉人,此二說爭執不下。《光緒湖南通志》卷一六四《人物五》載「馮子振,號海粟,攸州人,一雲湘鄉人」 ;隋樹森編《全元散曲》載其為「湘鄉人,一說為攸州人」。
  2. ^ 《元史紀事本末》卷七載:「二十九年五月,中書省臣言:妄人馮子振為詩譽桑哥,及桑哥敗,即告詞臣撰碑引諭失當,國史院編修陳孚發其奸狀。帝曰:詞臣何罪?必以桑哥為罪,則在廷諸臣誰不譽之?朕亦嘗譽之矣。」
  3. ^ 元史·儒學傳》載:「海粟馮公,以博學英詞名於時,下筆一揮萬言,少亦不下數千言,真一世之雄……遺墨之出,爭以重貨購之,或刻之金石,或藏諸名山,往往有之,則為人之寶愛可知」。

參考書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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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易小斌,《馮子振籍貫與生平新證》,《北方論叢》第5 期,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