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曆五年(1577年)丁丑科進士。萬曆六年,擔任南京工科給事中[1]。曾經鳴冤趙世卿案,並論救御史魏允貞,並因此被罷免官職。後擔任南陽縣推官[2][3]、晉升為江西副使[4]。萬曆二十一年,任陝西左參政[4]。
- ^ 明實錄:神宗實錄 ,133卷 ,2471
- ^ 明實錄:神宗實錄 ,159卷 ,2918
- ^ 《明史》(卷229):馮景隆 ,浙江山陰人。萬曆五年進士。嘗訟趙世卿冤,且請召張位、習孔教,申救御史魏允貞,至是謫官。後量移南陽推官。
- ^ 4.0 4.1 明實錄:神宗實錄 ,265卷 ,49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