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历五年(1577年)丁丑科进士。万历六年,担任南京工科给事中[1]。曾经鸣冤赵世卿案,并论救御史魏允贞,并因此被罢免官职。后担任南阳县推官[2][3]、晋升为江西副使[4]。万历二十一年,任陕西左参政[4]。
- ^ 明实录:神宗实录 ,133卷 ,2471
- ^ 明实录:神宗实录 ,159卷 ,2918
- ^ 《明史》(卷229):冯景隆 ,浙江山阴人。万历五年进士。尝讼赵世卿冤,且请召张位、习孔教,申救御史魏允贞,至是谪官。后量移南阳推官。
- ^ 4.0 4.1 明实录:神宗实录 ,265卷 ,49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