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9年新加坡大選
1959年新加坡立法議會大選是於1959年5月30日在新加坡舉行的大選,以選出新加坡立法議員。根據1959年新加坡憲法,立法議會全部由新加坡全民選出,在立法議會席次中贏得多數的政黨將組成執政政府,與現在的新加坡國會十分相似。
| |||||||||||||||||||||||||||||||||||||||||
新加坡立法議會所有51個席位 多數人需要26個席位 | |||||||||||||||||||||||||||||||||||||||||
---|---|---|---|---|---|---|---|---|---|---|---|---|---|---|---|---|---|---|---|---|---|---|---|---|---|---|---|---|---|---|---|---|---|---|---|---|---|---|---|---|---|
投票率 | 527,919 (92.9%) | ||||||||||||||||||||||||||||||||||||||||
| |||||||||||||||||||||||||||||||||||||||||
|
1959年4月25日進行提名,5月30日進行投票。在此次大選,李光耀領導的人民行動黨(PAP)最終取得壓倒性勝利,在51席中贏得43席。
1959年大選是人民行動黨在成為新加坡執政黨方面取得的第一次勝利。目前,人民行動黨仍是新加坡的執政黨,也從未失去對新加坡立法機關的絕對控制權。這是新加坡自治後舉行的第一次選舉。
這是一篇與選舉理論、選舉活動或選舉組織相關的小作品。您可以透過編輯或修訂擴充其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