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地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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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軌道交通系統合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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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地下鐵路也包括地上鐵路,那我實在看不出來和城市軌道交通系統有什麼不同,如果只是兩岸的術語差異,那完全應該合併。中國城市軌道交通系統一詞,決不是只限於描述中國的地鐵,而是用於描述世界各國的同類事物的一個詞,基本上就是rapid transit的翻譯,憑什麼只能用地下鐵路來表述世界各國?—鳥甲 2007年9月21日 (五) 06:55 (UTC)回覆

這裏我來闡述一下軌道交通運輸系統和地鐵(地下鐵路)的涵括範圍:
軌道交通運輸系統指的是涵括了輕便城市鐵路(輕軌)、短途地下鐵路(地鐵)、有軌電車以及磁懸浮等多種多平面位置的一個概念。
所以地鐵是軌道交通運輸系統的一部分,怎能合併呢?—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74.208.14.215對話)於2007年12月2日 (日) 08:52加入。
請注意看城市軌道交通系統一文開宗明義的定義:
  1. 必須是大眾運輸系統
  2. 必須位於城市之內
  3. 必須以電力驅動
  4. 大部份需獨立於其他交通體系(如馬路和其他鐵路)以外
  5. 班次必須密集
但是,這樣的定義在其他國家的類似系統並不一定都成立,有許多國家的地鐵路線其實與既有的鐵路系統並沒有辦法完全分開,各城市也會依照本身的特性與需求構建適合自己的運輸系統。其實我並不支持這兩個條目分離,主動將其分開的用戶另有其人,我原本的主張只是在條目中並不應該過份強調中國大陸對於該名詞的嚴謹定義與行文不該太過中國中心,並且採用比較廣義的定義方式,中國大陸的定義只能當作參考介紹但並不該當作條目的主軸。如果能夠符合這樣的收錄定義並且兼顧各地對於名詞使用的習慣的話,我對於條目是否該合併回去是完全抱持樂觀其成態度的。—泅水大象 訐譙☎ 2007年9月21日 (五) 08:23 (UTC)回覆
我不知道這個所謂開宗明義的定義來源在哪裏,如果這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定義,那也只是針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軌道交通系統,那應該建立一個中國城市軌道交通或者中國大陸城市軌道交通或者中國地鐵之類的才對。請參看中國城市軌道交通網,這裏面談到的城市軌道交通問題完全是世界性的,而不只限於中國。再重申一遍,中文的城市軌道交通一詞就是對rapid transit的翻譯,這和地下鐵路是對rapid transit的翻譯一樣,而且中國也說地鐵,北京地鐵官方網站就把北京的rapid transit叫做地鐵。它們說的是一回事兒,就像Internet大陸叫互聯網台灣網際網路一樣,只是叫法不同,頂多用T標籤加以區分。如果地下鐵路有獨立的價值的話,那就是該條目專門用來表述地下鐵路,也就是狹義的地鐵,那樣的話,還有區分的價值。—鳥甲 2007年9月21日 (五) 08:54 (UTC)回覆
如果是這樣定義也不是不行,不過首先第一件事就是得把城市軌道交通條目重寫,不能在開頭的地方放中國大陸的名詞定義,而是應該使用能夠全世界通用的廣義定義(在英文裏面,Metro從來就沒有一定要是地下化,也沒有一定要和市區外的鐵路系統分離),並順便提到中國大陸的定義。除此之外,地下鐵路應改為完全針對鐵路地下化的概念、施工技術這類的內容行文,而不是用來收錄世界各國的Metro名單,更應把世界上大部分的Metro系統排除在收錄名單外(因為仔細回想,很少有城市的Metro系統是100%地下化沒有例外路線的)。—泅水大象 訐譙☎ 2007年9月21日 (五) 09:29 (UTC)回覆

我剛才比較了一下,城市軌道交通系統開頭的這個五條定義,其實就是對英文條目en:Rapid transit定義的翻譯!仔細比較就知道,兩者基本沒有任何差別,只不過中文把英文的第一條拆成了三條。由此可知,這兩個條目基本是對應的,根本不是什麼中國大陸獨有,中國大陸的定義也是抄國外的!—鳥甲 2007年9月23日 (日) 12:46 (UTC)回覆

「地下鐵」的詞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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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鐵一詞源自東京地下鉄,並非出自北京地鐵或後期出現的香港地鐵[原創研究?] —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203.218.182.128對話)於2008年3月17日 (一) 09:09加入。 —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203.218.182.128對話)於2008年3月17日 (一) 09:13加入。

請那些台灣人別再把日文直接寫在這裏,這裏是中文條目. 我再說一次 中文裏沒有"地下鐵"一詞. "地下鐵"一詞是日文. 連東京地鐵的官方網站的中文版里用的是"地鐵"一詞而不是"地下鐵"一詞就可以知道兩者之間的分別.別整天日語中讀就以為那就是中文.14:25 2009年8月31日 (renusaur)

地鐵系統地下鐵路系統的簡稱,但也是地上鐵路系統的簡稱。[原創研究?] —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203.218.182.128對話)於2008年3月17日 (一) 09:09加入。

地鐵系統並不是地上鐵路系統的簡稱.14:25 2009年8月31日 (renusaur)
見中華民國教育部國語辭典,[1],地下鐵是中文詞,縮稱為「地鐵」。Renusaur 錯誤地更動了許多條目。--Jasonzhuocn (留言) 2009年10月26日 (一) 01:12 (UTC)回覆
(*)提醒 renusaur 君:在線新華字典將「地鐵」解釋為「地下鐵道的簡稱」;漢典的解釋也一模一樣。這兩個看起來應該都是大陸的字/辭典網站。--Kolyma留言2013年3月2日 (六) 23:32 (UTC)回覆

相關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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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關於「地鐵」一詞定義的討論,請參見:Talk:世界各城市地鐵列表。--Howchou留言2013年3月2日 (六) 19:17 (UTC)回覆

序語章節理解2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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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語章節理解2問題提到:「地鐵是路權專有的,無平交,這也是地鐵區別於輕軌交通系統的根本性的標誌。」然而「輕軌」的原始定義與運量有關,而非路權,因此有些輕軌也是「路權專有的,無平交」。另外,「捷運」不一定是高運量,台北捷運棕線是中運量。--Kolyma留言2013年3月14日 (四) 10:47 (UTC)回覆

英語中 en:rapid transit 就是高運量的,可能台灣的用法偏離了「捷運」一詞英語原文的用途,不過例外總是有的。德國 en:u-bahn 也有不是真正意義上的地鐵,比如法蘭克福。--Howchou留言2013年3月14日 (四) 15:55 (UTC)回覆
第一部分我就先掛Fact模板了;第二部分謝謝您的提醒;但不瞭解您有關德國地鐵的描述,因為法蘭克福是有「地下鐵路」的。-Kolyma留言2013年3月15日 (五) 10:39 (UTC)回覆
首先,輕軌的原始定義其實就是被你掛了fact的那段,即沒有獨立路權,具體你可以讀讀「輕軌運輸」及對應的英文版 light rail。我不知道你所說的低運量軌道交通被稱為「輕軌」的這種說法是來自何方,但如果是來自大陸,我們本來是將低運量的軌交系統稱為「輕軌」,但這種稱呼已經隨着2008年新版《城市軌道交通工程項目建設標準(2008)》 的出台而廢止(之前該文件的「試行本」是以客流量劃分地鐵與輕軌,不過試行本隨着正式版的出台已經廢止)。所以如果按照國際慣例,一般確實是以是否有獨立路權(即是否有平交)來區分地鐵與輕軌。至於法蘭克福的系統,我是看英文版的en:u-bahn頁面將其稱為「輕軌」(light rail),因其有平交。(關於這個系統是否是地鐵,該頁面的日文版里也有解釋。見:ja:フランクフルト地下鉄概要部分,承認這個系統其實屬於輕軌(Stadtbahn)。)換句話說,就算有地下路段,但是有平交的,一般也不會被認為是真正的「地下鐵道」。有平交的一般也很難稱之為所謂的「高運量」系統。--Howchou留言2013年3月15日 (五) 16:52 (UTC)回覆
您的說法與輕軌運輸條目不一致,那裏提到的A級不就等同路權專屬嗎?-Kolyma留言2013年3月16日 (六) 09:15 (UTC)回覆
A級那段沒有引用來源,我不知道該不該信。而且這種劃分ABC的級別的似乎是台灣專有的。--Howchou留言2013年3月16日 (六) 15:14 (UTC)回覆
因為之前主修就是交通運輸手上有幾本這方面相關的教科書,每本書對於這類系統的方類都有些許定義上的差異,有些書籍是以系統的每小時運量作為輕、中、重的分級,不見得都與有沒有獨立路權有關。而且交通系統這種東西往往得因地制宜或是依照需要開發新的設計與進行調整,各國的法律定義也互異,不見得都會死板地比照教科書上的分級去設計。日本有很多屬於JR或私鐵的路線在都會區全都採獨立路權(印象中東京的山手線就是全獨立路權)而且部分路線位於地下,但卻沒有被稱為地下鐵,主要原因是它的經營業者當初是根據鐵道法取得路權,所以是法律制度上定義它屬於鐵路系統而非地下鐵系統,反倒不是技術與設計使然。--泅水大象訐譙☎ 2013年3月16日 (六) 11:04 (UTC)回覆

定義章節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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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言章節都已指明有2種理解,定義卻仍只有一種,並不妥當。--Kolyma留言2013年3月14日 (四) 10:58 (UTC)回覆

你可以進行補充。--Howchou留言2013年3月15日 (五) 03:04 (UTC)回覆
不急,先試水溫。--Kolyma留言2013年3月15日 (五) 10:11 (UTC)回覆

序言理解2的實務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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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言理解2的重點在於「路權專有、高密度、高運量的城市軌道交通系統」。我很好奇中華人民共和國有沒有哪一個城市的軌道交通系統以「地鐵」命名,但完全沒有任何一條路線有位於「地下」的路段?-Kolyma留言2013年3月14日 (四) 11:16 (UTC)回覆

武漢在2012年2號線開通以前即是。--Howchou留言2013年3月14日 (四) 15:22 (UTC)回覆
讀了一下武漢地鐵條目,得知本來就有規劃「地下鐵路」,但經費不足。因當時中央鼓勵興建輕軌,所以先申請經費並興建完成,算是權宜之計。其實台北捷運也一樣,先完工的是屬於馬特拉系統、高架的木柵線,而非大家期待的「地下鐵路」。我要問的不是這種,而是明明沒有任何「地下」路段,短期(例如十年)內也無興建計劃或具體規劃,卻仍使用「地鐡」命名的。--Kolyma留言2013年3月15日 (五) 10:25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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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編安。—InternetArchiveBot (報告軟件缺陷) 2017年6月25日 (日) 19:44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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