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板討論:SM娛樂

由Softyu在話題建議合併:Template:Woollim娛樂 → Template:SM娛樂上作出的最新留言:8 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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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模板翻譯自英文維基礎百科--1kilometer (留言) 2008年7月30日 (三) 08:33 (UTC)回覆


建議合併:Template:Woollim娛樂 → Template:SM娛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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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見如果因為這個理由! 那SM娛樂模板下就不要硬塞Woollim娛樂的模版了! 另外集團公司放在同一個模版可以減少置底的模版數 (像模板:LOEN娛樂Template:旺旺中時媒體集團),更何況這兩間是同質性頗高的公司。Zenk0113留言2016年9月20日 (二) 01:11 (UTC)回覆
那就把武林的部分改成see also或者參見就好了啊,兩家公司所屬藝人無重疊,運營也是分開的,並無同質性––找來源好麻煩肯定幫不到你 2016年9月20日 (二) 06:15 (UTC)回覆
我沒意見! 我只是看到一個模版塞一個模板覺得很阿雜而已! 您說的是像這個例子吧? 模板:SidusHQ Zenk0113留言2016年9月20日 (二) 08:31 (UTC)回覆
就像現在這個版本這樣,沒意見我就摘下合併模板了(不過其實模板套模板也是一種防止體積過大的處理方法,比如Template:AKB48)--找來源好麻煩肯定幫不到你 2016年9月20日 (二) 10:20 (UTC)回覆
感恩! 不過那個AKB模板弄成這樣,我是覺得過多了!應該精簡。不過應該很多追星粉絲無法接受吧一一 Zenk0113留言2016年9月20日 (二) 14:26 (UTC)回覆
這個用法也有利有弊了,就像akb的討論頁里SElephant講的那樣,「將原本的巨大模板拆分成許多子模板,再用母模板整合,或以一個巨大模板的型態儲存但利用參數在適合的場合顯示適合的部分,原本就是同一件事的一體兩面。雖然將已經拆分的子模板合併回去,的確有模板集中在一處比較好維護管理的好處,但也不是沒有缺點:因為整合後的模板內容太龐大,對於不熟悉模板編寫方式的人來說日後的維護會是一件非常痛苦的事」。總之也要根據具體情況來決定了。--找來源好麻煩肯定幫不到你 2016年9月20日 (二) 14:43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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