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板讨论:SM娱乐
Softyu在话题“建议合并:Template:Woollim娱乐 → Template:SM娱乐”中的最新留言:8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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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本模板
编辑本模板翻译自英文维基础百科--1kilometer (留言) 2008年7月30日 (三) 08:33 (UTC)
建议合并:Template:Woollim娱乐 → Template:SM娱乐
编辑- 模板:Woollim娱乐 → Template:SM娱乐:集团公司(讨论)--Zenk0113(留言) 2016年9月19日 (一) 15:22 (UTC)
- (-)反对,两公司独立运作,无合并必要。––找来源好麻烦※肯定帮不到你 2016年9月19日 (一) 16:31 (UTC)
- (!)意见如果因为这个理由! 那SM娱乐模板下就不要硬塞Woollim娱乐的模版了! 另外集团公司放在同一个模版可以减少置底的模版数 (像模板:LOEN娱乐、Template:旺旺中时媒体集团),更何况这两间是同质性颇高的公司。Zenk0113(留言) 2016年9月20日 (二) 01:11 (UTC)
- 那就把武林的部分改成see also或者参见就好了啊,两家公司所属艺人无重叠,运营也是分开的,并无同质性––找来源好麻烦※肯定帮不到你 2016年9月20日 (二) 06:15 (UTC)
- 我没意见! 我只是看到一个模版塞一个模板觉得很阿杂而已! 您说的是像这个例子吧? 模板:SidusHQ Zenk0113(留言) 2016年9月20日 (二) 08:31 (UTC)
- 就像现在这个版本这样,没意见我就摘下合并模板了(不过其实模板套模板也是一种防止体积过大的处理方法,比如Template:AKB48)--找来源好麻烦※肯定帮不到你 2016年9月20日 (二) 10:20 (UTC)
- 感恩! 不过那个AKB模板弄成这样,我是觉得过多了!应该精简。不过应该很多追星粉丝无法接受吧一一 Zenk0113(留言) 2016年9月20日 (二) 14:26 (UTC)
- 这个用法也有利有弊了,就像akb的讨论页里SElephant讲的那样,“将原本的巨大模板拆分成许多子模板,再用母模板整合,或以一个巨大模板的型态储存但利用参数在适合的场合显示适合的部分,原本就是同一件事的一体两面。虽然将已经拆分的子模板合并回去,的确有模板集中在一处比较好维护管理的好处,但也不是没有缺点:因为整合后的模板内容太庞大,对于不熟悉模板编写方式的人来说日后的维护会是一件非常痛苦的事”。总之也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决定了。--找来源好麻烦※肯定帮不到你 2016年9月20日 (二) 14:43 (UTC)
- 感恩! 不过那个AKB模板弄成这样,我是觉得过多了!应该精简。不过应该很多追星粉丝无法接受吧一一 Zenk0113(留言) 2016年9月20日 (二) 14:26 (UTC)
- 就像现在这个版本这样,没意见我就摘下合并模板了(不过其实模板套模板也是一种防止体积过大的处理方法,比如Template:AKB48)--找来源好麻烦※肯定帮不到你 2016年9月20日 (二) 10:20 (UTC)
- 我没意见! 我只是看到一个模版塞一个模板觉得很阿杂而已! 您说的是像这个例子吧? 模板:SidusHQ Zenk0113(留言) 2016年9月20日 (二) 08:31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