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閣下於香港國歌的Special:差异//75029634編輯摘要中指稱此前的各編輯中有“大量劣質編輯”,在下作為在閣下此編輯前進行編輯的其中一員,但感對己身之“劣質編輯”深感“慚愧”,亦感自己未能領會閣下之“優質編輯”中之部分高見要旨,故簡列如下以求教:
1、“香港国歌未由成文法定义。香港虽然拥有自己的旗帜和徽章,但从未有本地的官方颂歌。”閣下在Special:差异//75030275的編輯摘要中指出“條目名是「香港國歌」”,是真知灼見;然國歌並不全然等同於官方頌歌,因此“香港...从未有本地的官方颂歌”與本條目關係未見密切,亦不符閣下稱“條目名是「香港國歌」”(即應聚焦於“香港”“國歌”兩詞彙)之高見。至於在下的“劣質編輯”則使用“香港並非主權國家,因此成文法從未登載或定義「香港國歌」一詞。”的說法,與閣下之編輯其“優劣”之分在何處,是我要請教的。
2、英國國歌God save the...,依在位者而有異,想必閣下比我要更熟悉。閣下現行第二段表述稱“香港在英属时期使用英国国歌《天佑吾皇》”,未必見全貌。同樣地,在下的編輯使用“英屬香港管治時期,香港使用英國的國歌《天佑吾皇》(1901-1941,1945-1952)/《天佑女皇》(1841-1901,1952-1997)”的說法,同樣要請教“優劣”之分的標準在何處。——當然,有關年份的信息,或許可以移動到“歷史”一節,這些我並未有什麼意見。
3、段落標題中的“民間國歌”一詞,原創研究意味就濃厚:“民間”定義為何?是否被“民間”廣泛接受到了至於能稱為“民間國歌”的地步?同時,鑒於以上疑慮,則此名詞作為段落標題論,於WP:NPOV同樣大有疑慮。當然,改成什麼,包括在下的“劣質編輯”把此條目更改成“爭議”是否得當,以及是否有更合適的表述方式(例如“其他觀點”,但總而言之應符合WP:NPOVHOW),都是可以討論的。另,閣下現行表述稱“亚洲七人榄球系列赛韩国站及迪拜亚洲健力赛曾将此歌当作香港国歌播出”,“當作”一件事情,首先要有客觀存在的這件事情。如果使用這樣的表述,則甚至與閣下“未由成文法定义”、“民間國歌”等自身表述有所衝突了,我的淺見是改為“...曾发生在奏国歌环节播放此歌曲的事件”,語調趨向中立而不至於發生不必要的爭議。
以上匆匆數點,希望得到閣下教益。除此以外,我對閣下其他的編輯表述並無異議,亦非常尊重閣下對維護此條目和使本條目更符合維基百科的品質需求——不少編輯者顯然有以此展示政治觀點的傾向——所作出的努力,以上的疑問並不代表我質疑閣下的努力。祝編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