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Chia-heng!歡迎加入維基百科!

感謝您對維基百科的興趣與貢獻,希望您會喜歡這裏。除了歡迎辭外,也請您了解以下重要文章:

政策
政策
GNU
GNU
版權問題解答
貢獻內容必須是您所著或獲得授權
同意在GFDL條款下發佈
手冊
手冊
問號
問號
有問題?請到互助客棧詢問,或在我的對話頁提出。別忘記:討論後要簽名,方式之一是留下4個波浪紋「~~~~」。
If you have any questions about the Chinese Wikipedia, please leave a message here. Thank you for visiting!

我是歡迎您的維基百科人:Wing (留言) 2009年4月15日 (三) 09:48 (UTC)回覆


閔南語快速刪除通知

編輯
 

閔南語已被提請快速刪除。這是根據快速刪除標準中的G1類進行的,因為該條目似乎沒有有意義的內容或歷史版本,且完全無法挽救。若您出於試驗目的而創建了本條目,請停止此類行為並在未來使用沙盒進行測試。若您有任何問題,您可以到我的對話頁留言。

若您認為這個通知被錯誤地放到了這裏,您可以將{{hangon}}放置到被提刪頁面的頂部(但放置到快速刪除模板的下面),並在討論頁闡明您的觀點。但是,一旦條目被加入快速刪除模板,只要條目滿足快速刪除的標準,它便可能立即被刪除。請您不要自行移除快速刪除模板,但也請您大膽改善條目,以使其儘量滿足維基百科的方針與指引。在該條目被刪除後,您可以聯繫管理員,詢問他們是否可以將被刪除前的條目通過郵件發送給您,便於您未來重新編寫條目。 凍僵的河蟹talk 2009年5月1日 (五) 05:28 (UTC)回覆

May 2009

編輯
 

請不要將受版權保護的資料在未經版權所有人同意下加入維基百科。基於合法性考量,維基百科不能接受違反版權、取自其他網站或出版品的文字或圖片;此種增訂將會被刪除。您可將其他網站作為參考的「資料」來源,但不是「字句」來源。維基百科十分重視違反版權事件,持續違規者將被封禁,禁止其編輯。 Ben.MQ 2009年5月7日 (四) 14:08 (UTC)回覆

  請不要從維基百科頁面移除維護性模板,當您移除維護性模板時,請確定您已經解決了模板所提到的問題,或者在編輯摘要裏清晰的寫出一個合理的理由。你這次的移除動作已經被回退。謝謝您的合作。 Wcam (留言) 2009年5月21日 (四) 12:44 (UTC)回覆

  請不要再在條目沒有被保護的情況下加入{{protected}}模板。您可能還不知道,保護一個條目只能由管理員來操作,而{{protected}}只是在條目被保護以後讓其他編輯者了解這一點的一個方式。加入{{protected}}並不會令條目被保護起來,只會誤導其他的編輯者。另外,請不要在文章內部添加外部鏈接,所有的外部鏈接應該統一放入到「外部鏈接」這一個小節,或者以參考文獻的形式放入「參考文獻」之中。謝謝您的合作,祝編輯愉快。

(*)提醒:帳號User:Chia-henglu看起來有點像是您的傀儡帳號,根據維基百科的規定,不當地使用傀儡可能會導致傀儡帳號被封禁。如果該帳號確實是您的傀儡,而您又確實有必要使用傀儡帳號,請務必按照「維基百科:傀儡」的規定使用,並在該帳號的用戶頁作出適當的聲明。如果該帳號不是您的傀儡,那麼請忽略這段話,多有打擾,請包涵。謝謝您的合作。--William915與我討論2009年5月25日 (一) 07:57 (UTC)回覆

請不要再在文章內部以錯誤的方式插入外部鏈接,如果您不清楚應該怎麼做,可以看一下維基百科已經有的頁面,謝謝您的合作。--William915與我討論2009年5月25日 (一) 08:52 (UTC)回覆

知名度

編輯

如果您堅持要刪除知名度模板,請您確保條目有兩個可靠的來源以作支撐,否則屢次刪除模板不附理由會被視為破壞。--Advisory 2009年5月27日 (三) 10:17 (UTC)回覆


林烽銓快速刪除通知

編輯
 

您所建立的林烽銓,由於無實際內容,已被提請快速刪除;建議您可以先閱讀Wikipedia:方針與指引以了解維基百科的各項方針,再繼續參予維基百科的編輯。若您希望試驗,請使用沙盒。若您有任何疑問,可以到我的對話頁留言。

若您認為這個通知被錯誤地放到了這裏,您可以將{{hangon}}放置到被提刪頁面的頂部(但放置到快速刪除模板的下面),並在討論頁闡明您的觀點。但是,一旦條目被加入快速刪除模板,只要條目滿足快速刪除的標準,它便可能立即被刪除。請您不要自行移除快速刪除模板,但也請您大膽改善條目,以使其儘量滿足維基百科的方針與指引。在該條目被刪除後,您可以聯繫管理員,詢問他們是否可以將被刪除前的條目通過郵件發送給您,便於您未來重新編寫條目。 Fantasticfears (留言) 2009年6月2日 (二) 07:37 (UTC)回覆

一星期封禁

編輯

請停止您的修改!您做的修改被視作破壞行為。您繼續的話將會被封禁,暫時不能參與編輯維基百科。—妙詩人 Happy Musician(來聊聊天~) 2009年6月4日 (四) 09:06 (UTC)回覆

 

由於您對維基百科的破壞,您已被暫時封禁請留意,清空頁面、添加隨意文字或垃圾文字、故意添加錯誤資料、侵害個人私隱、或其他的故意擾亂維基百科的行為,均視為破壞。如果您希望進行有用的貢獻,歡迎您在封禁結束後回來。

 
此用戶的封禁已被其他管理員複檢,申訴被拒絕。

請求複檢的理由或相關提問:

忽略模板,投訴維基管理員妙詩人,chia-heng 使用戶編輯條目被掛上模板fame|5|27模板上註明可用模板subst:知名度來源/auto作出知名度來源,故chia-heng 使用戶用模板subst:知名度來源/auto,妙詩人用胡亂加上文字封禁chia-heng 使用戶

,另妙詩人亂指chia-heng 使用戶加強查證性動作為惡意破壞?????.

chia-heng 使用戶Chia-henglu (留言)

注意:

  • 濫用此模板或申訴渠道的用戶,可能被延長封禁或被禁止編輯其用戶討論頁。
    • 由於技術原因,如果啟用了「用戶討論頁上的結構式討論」功能的話,請將該請求放到討論頁主頁面的「關於此版塊」中,否則該請求無法顯示在請求分類中讓管理員留意到。
  • 如您希望與管理員就本次封禁作出討論,請於本模板外展開。

此封禁決定的複檢已有以下結論:
 基於下列理由,本人決定拒絕這位用戶的申訴。其他管理員可再複檢此用戶的封禁,但在沒有更好的理由前,請勿輕易推翻之前的決定。
  屢次移除模板已經是破壞,何況已經提示多次
  處理人:--Advisory 2009年6月11日 (四) 16:45 (UTC)回覆

邀請您參與管理人員任免及仲裁委員會制度討論

編輯
註:此通告由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留言)於2024年9月21日 (六) 13:40 (UTC)寄送。若您未來長期或目前暫時不欲接收任何類似訊息,可考慮婉拒消息發送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