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基百科:典範條目/沖繩縣

沖繩縣日本最西南側的一個,縣廳所在地是那霸市。沖繩縣由160個島嶼組成,面積約2,281平方公里。但沖繩縣包括了廣大的海域面積,東西寬約1,000公里,南北長約400公里。沖繩縣由琉球群島中的沖繩群島先島群島以及太平洋中的大東群島組成,隔海和鹿兒島縣相鄰。沖繩縣幾乎全境屬於亞熱帶氣候,部分地區更屬於熱帶氣候。沖繩縣在古代是名為琉球國的獨立國家。明治維新之後,琉球國被日本政府強行吞併,成為琉球藩,後改為沖繩縣。在第二次世界大戰中,沖繩縣是現在日本領土範圍內唯一發生地面戰的地區。戰後沖繩進入美國統治時期,並建設了大量美軍基地。1972年,美國將沖繩主權移交日本,但大量美軍基地仍得到保留。沖繩的群島地形使得農業和製造業在沖繩經濟中佔比較低,而服務業則在沖繩經濟中有重要地位。沖繩還是空手道的發祥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