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国饭店 (澳门)
22°11′46″N 113°32′06″E / 22.1960218°N 113.5349043°E
六国饭店(葡萄牙语:Restaurante Lok Kok),是澳门一家已结业的茶楼,位于十月初五街159号,南侧立面面向新马路。属澳门文物名录中的“具建筑艺术价值之楼宇”。
始创于1913年,由广州茶楼大王谭杰南所创,当时名为得心,1938年抗日战争爆发初期,该酒楼易为现名,与“冠男”及“大龙凤”鼎足而立,三者又与营地大街的“远来”并称“澳门四大茶楼”。电影《海上花》、《群龙戏凤》亦有在此取景[1]。
荒废与重建
编辑1990年结业,[2]此后内部荒废倒塌。2017年3月,文化局局长梁晓鸣指于2014年的检查中,发现外部亦已严重损毁。由于《文化遗产保护法》已生效,局方依法要求业权人按原样重建,并获对方同意。局方已完全同意重建方案,待工务局完成审批后即可展开工程。[3]
2017年4月,有报章指饭店立面已被拆毁。[4]土地工务运输局局长李灿峰回应指,该地段未曾发出过任何工程准照,而业权人已向当局提交图则,当局亦已批则。强调六国饭店座落于受保护的建筑群之中,从规划、入则至批则阶段都要听取文化局具约束性意见。[5]
2018年10月,政府公报刊登关于“分别将八幅及两幅以长期租借制度批出,位于澳门半岛的地块的完全所有权及利用权让与国家”的运输工务司司长批示。批示内容显示,业权人东健昌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把包括六国饭店在内、面积合共七百三十三平方米的十幅相连私有或长期批租地先让予政府。这十地标示为A、B、C1、C2、C3、D1、D2、D3、E1、E2。AB为六国饭店,CD为其他面向新马路的建筑。政府再把当中五幅(A、C1、C2、C3和E1)、总面积六百一十四平方米地段,以租赁制度统一再批回有关公司,并合并成单一地段,用作兴建一幢二星级公寓及商业用途的楼宇。余下没批回的一百多平方米(B、D1、D2、D3和E2)则纳入公产,作为公共街道[6]。
2020年9月,六国饭店已开展施工,建筑已清拆,仅剩8条柱。[7]
廉政公署调查
编辑2020年9月中旬,据本地纸媒论尽媒体报道,已列入文物清单的六国饭店被拆到仅剩下马路边的八条柱,传新澳门协会致函澳门廉政公署,要求廉署调查六国饭店涉嫌被违法批准拆卸,以及文化局坚持不公布文物普查清单,又不加快文物评定程序,有规避《文遗法》之嫌,令“准文物建筑”随时可能“被消失”[8]。
2022年12月23日,澳门廉政公署完成相关文保工作投诉的调查,认为由于文化局认定业权人申请拆除及清理的工程,只涉及立面全部倒塌后剩下的残留构件,故毋须开展“三部曲”程序,“文化局的决定可以理解,且无任何行政违法或行政不当之处。”[9]
廉署指出,认为自1991年起,六国饭店历任业权人均无履行当时文物保护法律所赋予的义务,直接导致六国饭店严重失修,长期处于近乎被弃置的状况,当时文化部门及工务部门未及时依法追究有关行政违法的责任,导致有关责任因时效而消灭,显示过去有关部门的监督力度存在不足。然而,随着相关部门近年加强对文保工作的力度,以及六国饭店的复原及重建计划已近尾声,廉署认为,暂未见有关文遗保护工作再度受到挑战。但仍须着力加强内部文保机制的制定,各部门做好在新《文遗法》中的职能,加强相互沟通与合作,以有效堵塞六国饭店个案中所揭示的问题[10]。
名人墨宝
编辑参考资料
编辑- ^ 六國飯店聲名顯赫. 正报. 2017-05-15 [2022-12-2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12-23).
- ^ 华侨报,《六国饭店今正式歇业》,1989年12月31日。
- ^ 力报,《文物变危楼 27年4待重建 历民国战乱 兴盛到湮没的“六国饭店”》,2017年3月7日。
- ^ 正报,《六国启示录…… 新马路特色濒失守》,2017年4月18日。
- ^ 论尽媒体,《》,2017年4月19日。
- ^ 六國飯店立面也不保?政府准業權人拆卸建賓館及商用樓宇. 正报. 2018-10-04 [2022-12-2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12-23).
- ^ 澳門日報電子版. www.macaodaily.com. [2022-11-0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11-10).
- ^ 六國拆剩八柱 涉被違法批准拆卸『傳新』促廉署調查. 正报. 2020-09-11 [2022-12-2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12-23).
- ^ 六國飯店拆卸被指涉嫌違法 廉署:文化局沒有行政違法或行政不當之處. 论尽媒体 AllAboutMacau Media. 2022-12-23 [2022-12-2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12-30).
- ^ 廉政公署完成關於六國飯店文保工作之調查. 澳门廉政公署. 2022-12-23 [2022-12-2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1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