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局(英语:Out)是指棒球比赛中进攻的一方有多少名球员丧失比赛资格。正规的棒球比赛进攻的一方有3名球员出局的话,该局强制结束。一般而言,球员有以下情况将会出局:

  • 打者三振出局。
  • 打者击出滚地球,在跑向一垒前守备球员将球传向一垒或是自踩一垒垒包,打者被刺杀出局。
  • 打者击出高飞球英语Batted ball,被守备的球员在球未落地前接到,打者被接杀出局。
  • 打者被接杀出局,跑者不及返回原本垒位时,跑者被封杀出局(此时防守方不需要触杀跑者)。
  • 打者出现犯规行为(如妨碍守备、跑垒偏离、跑垒越位、发生冲突或其他主审认为犯规的行为)

特殊状况:无人或一人出局且一、二垒有跑者或满垒,打者击出内野高飞球时,如果裁判(不限定主审)主观认定守备球员可以确实掌握球,应宣告为内野高飞球,此时无论守备球员是否确实接住球,打者均应被宣告出局。此规则用意在保护攻击方,避免防守方故意漏接然后策动双杀。

除此之外,无人或一人出局且一垒有跑者(无论其他垒位是否有跑者),打者击出内野平飞球而内野手没有确实接住时,如果裁判(不限定主审)主观认定内野手是企图制造双杀而故意漏接,应宣告打者出局,垒上跑者返回原垒位。此规则用意在保护攻击方,避免防守方故意漏接然后策动双杀。但如果内野手在碰触球之前先让球落地再捡起来做动作,则上述状况不成立,防守方如策动双杀守备,其双杀成立。

  • 守备球员持球或传球使强迫进垒的跑者出局,此时称为封杀出局。
  • 进攻方刻意阻碍守备球员的行为,此时称为妨碍守备。
  • 跑者被打者打出去的球击中,为妨碍守备的一种。
  • 跑者未踏于任何垒位,而遭守备球员以持球手或手套触碰时,跑者被触杀出局。但如果守备球员用未持球的手或手套碰触跑者,无论另一手是否有球,均未符合触杀规定,此时防守方有可能被宣告妨碍跑垒。
  • 跑者为了躲避守备球员触杀而偏离原本的跑垒路线过远(即三呎线规定),即使守备球员未确实以持球手或手套触碰跑者,跑者仍应被宣告出局。
  • 跑垒时后位跑者超越前位跑者(即跑垒越位)时,后位跑者应被宣告出局。除此之外,发生跑垒越位时仍为活球(比赛进行中)。
  • 当因为夹杀或跑垒判断错误致使2位跑者踩踏相同垒位时,后位跑者应被宣告出局。

在比赛中有时更可以作出双杀及较为罕见的三杀出局方式。

以下是几种较为特殊的出局:

  • 打者以非法改造或未经联赛官方认证之球棒打击。
  • 打者在同一打席任意变换打击区,但如果防守方换投手,则打者得于换投手后变换打击区。
  • 打者打击时单脚或双脚完全站在打击区范围以外(踩线仍算合法击球)。
  • 跑者于跑垒过程中与跑垒指导员有肢体碰触时,无论是故意还是不小心,跑者均应被宣告出局,并形成比赛停止球,只有打者击出场外全垒打时除外。

以下特殊出局情形裁判不得主动判决,必须由防守方提出“促请裁决”才得判决。

  • 进攻方打击顺序错误。

但当出现打击顺序错误情况时,防守方应于进攻方非正位打者上垒后再行促请裁决,此时正位打者被宣告出局,非正位打者攻击的内容不算(但如果出现盗垒、暴投、捕逸、投手犯规等与打者无关的内容则照算)必须重打。如果在非正位打者尚未完成打击时提出,则正位打者仍可依照当时的球数接续打击,而不会被宣告出局。

  • 跑者于打者飞球出局时,于球尚未碰触防守方球员前时即先行进垒(即未履行返回原垒位之义务)。

如果守备员第一时间未确实将球接住,以补救方式才完成接杀时,则跑者于球碰触防守方球员后即得进垒,无须等球确实接住。

  • 跑者于进垒或回垒的过程中漏踩垒包。如果跑者在抵达下一个垒位前即发现自己漏踩垒包,仍得回头踩垒;反之如果已超过下一个垒位,即不得回头踩垒,算作出局。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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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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